7-11過年薪水加倍問題 - 7-11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一間7-11上班除夕初一初二初三初四都有上班,但是昨天領2月份薪水時,薪水都沒有加倍,而且我本來時薪是120元,因為遲到五次以上,所以變成106,而且全勤3000元也沒了,有一次打卡打23:02結果23~24時薪水不算,這樣好像很不公平,我最在意的是為什麼過年在上班都沒加倍,我2月份只休五天,只有領18000左右,過年上班累的要死,也沒加倍,心裡感受真不好,我已經在2月28日離職了,請問各位勞委會有規定過年上班要給加倍薪水嗎?

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3-21
你所有的不滿裡頭就只有遲到五次以上已經先違反勞動契約的工作時間條件,雇主認為老是遲到就影響交班人員權益,所以時薪降成106並扣除全勤3000元,雇主似無違法爭議至於1./「除夕初一初二初三上大夜班」工資,雇主沒有加倍給付是違法的2./若23:02打上班卡,結果23~24時薪水不算,雇主絕對違法,應該是算遲到2分鐘3./就前2點你友權去縣府政府勞工局申訴並請求裁罰雇主加倍給付假日工作之工資及償還無理扣除之23~24時工資如何快速解決權益糾紛,
Annie avatarAnnie2011-03-21
你那間應該是加盟的吧,老實說很多家都沒加倍,只有所謂的"紅包"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3-18
根據「工資加倍」的原則,實際執行時,月薪勞工本來就把國定假日計入月薪計算範疇,月薪勞工如果在休假的國定假日上班,就加發以月薪計算的日薪一天工資,就是工資加倍。至於時薪與日薪勞工也一樣,已經把國定假日計入工資計算範疇,如果原來國定假日就排定上班的時薪或日薪勞工就不加發工資,如果原來國定假日不必上班卻改上班,則按時薪計算或依月薪換算日薪加發一天工資,這些規定也沒有改變。看完以上解說你應該瞭解了吧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