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公司沒給薪水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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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

在8/1 我提寫離職單...
要進行交接,公司未派人員交接,我一氣之下就離開公司

直到8/10 公司未予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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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人在公司告訴我說:公司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未辦理交接就自行離開

今天我就打電話問 得到結果

我還是本公司員工,因為主管未簽名離職單(我的)
所以還算本公司員工..超無言的

我反問既然我還是公司員工勞健保應該還有在吧!?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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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個選擇題給我選

A方案扣薪1440*3天 (重點我的薪水一天也沒有那麼高)
B方案回來進行正式交接

請問我接下來要怎麼做

-----補充一下

1.1/24進公司,6月份領到正式員工的薪水
2.8/1離開至今已經10號了...應該曠工革職壓..
3.就算我無故離開好了,照理說應該扣天數薪水,而不是全薪都扣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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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8-13
C:勞工局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8-14
不過老實說 公司沒派人交接 不干你的事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8-17
有滿三個月嗎?沒有的話推一樓選項
Lucy avatarLucy2016-08-17
他們在等你3天,8/4後用曠職解雇你,你太嫩了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8-20
你應該待滿預告時間 除非公司有告知你不用來了
或者雙方都有講好 不然 怎麼看都你不對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8-22
以你這種情形 勞工局見比較好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8-25
一氣之下就跑是三小?? 自己態度也有問題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8-26
你的態度真的有問題。你無故曠職就會被人打上疑點。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8-27
台灣不尊重專業已經很普遍了。還想用香蕉價請人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8-28
態度的確有問題。曠職得予扣薪(一日多少扣多少),
可向勞工單位提出申訴。你未依規定給予預告離職,
資方也可以依法向你求償,未依法預告造成資方損失。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8-29
有貸款要繳還曠職被合法扣薪 現在又要額外花時間跟公司
仲裁 不覺得有部分是你自找麻煩嗎
Steve avatarSteve2016-08-30
一毛都不能扣,勞工局見!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8-30
我想說的就被V大S大說完了
Annie avatarAnnie2016-09-01
扣住薪水公司就輸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