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調查局三等商事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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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這題是當年法律實務組的第四題

題目我就簡述

大意就是如果載貨證券持有人提貨的時候

發現貨物的數量與載貨證券上所載有短少

此時運送人是否應負責?



另外問個問題

海商法54條第三項的據告稱條款

他推定的意思是?

是推定就算實際貨物數量與載貨證券不符,運送人也不負責

還是

推定運送人必須對載貨證券上所載的數量負責??



因為國考不考海商

所以周遭念海商的人愈來愈少

跑來這裡求助~拜託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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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7-07
高普考的法制有考商事法 會考一題海商法喔
Annie avatarAnnie2014-07-09
司法官 二試有海商法能選 調查局法律實務還是有商事法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7-10
經建行政也考商事法 何以有國考不考海商法之説??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7-11
1.先以你的問題應該是據告稱條款與不知條款的部分,你如果
有書可以查一下。
2.就你第一個題目如果b/l持有者是可以載貨證券上的文義請求
運送人負責負責, 這就是文義證據責任主義。
3.第二個問題是推定指的是如果運送人可以持舉反證而不負責

4.而其實會有據告稱條款是因為,托運人便於跟銀行押匯,而
讓運送人免責,責任就有托運人來負責,托運人出具認賠書,
而運送人發清潔的載貨證卷。
5.如有錯誤煩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