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律師刑法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一、甲因厭煩同居人乙女二歲兒子丙哭鬧,某日甲與朋友喝酒後返家想要上床休息,
見丙哭鬧,一腳將丙踹下床,雖見丙的頭撞及床角出血不止,但見丙不再出聲,於
是翻身倒頭就睡。乙女因怕打擾甲睡覺,將丙移至客廳沙發上。二小時後乙發現丙
已臉色發黑,始急忙將丙送到醫院急救。醫生判定丙在到院前就死亡了,遂通知警
方,甲告訴警察丙是自己從床上摔下來的,他喝醉睡著了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請依刑法的相關規定分析甲、乙二人成立何罪


請問一下關於甲的部分

有看到兩個解答

高點解答是論不作為殺人

邱綺解答是論傷害致死已及不作為殺人 數罪併罰

比較有疑問的是甲有兩個行為嗎?!
為何一個死亡的結果可以歸責給兩個行為呢?

這邊疑惑很大,麻煩大家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13-05-26
兩行為(踢腳+睡覺)
Liam avatarLiam2013-05-30
這題討論過不少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