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代為轉貼文章(已修正完畢), 標題為"知識達事件(2015/4/20)"謝 - 考試
By Jack
at 2015-04-20T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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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acc123 (acc)
標題: 請代為轉貼文章(已修正完畢), 標題為"知識達事件(2015/4/20)"謝謝
時間: Mon Apr 20 16:14:12 2015
各位好 因本人acc123違反板規被水桶暫時無法發文,故請版主代為發文
1.今天(4/20)與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討論過後,主任消保官表示如下:
(a)業者現階段提出的方案,仍然存有許多模糊空間:
主任消保官指出業者目前提出的方案僅為"原則"性方案,若各位無法接受。
請各位向消保中心申請做"個別協商"(集體協商見(b)之說明),針對業者提出來的
"原則"方案不能接受的地方(細項條件)與業者代表做個別的協商。
例如:
希望"退費"的學員,針對退還比例、教材返還(或其他)等細項條件與業者做個別協商。
希望"離線替代方案(SD卡))"的學員,對於新加密系統的使用說明、系統穩定(或其他)[註]。
希望"轉成線上"的學員,對於網路穩定度的想法/需求[註二]。
希望"業者提出其他方案"的學員,對於其他方案的想法/需求。
[註]希望各位是"明確"的細項條件,例如系統出錯次數幾次以下,而非"系統穩定"等模
稜兩可的文字,且與業者做個別協商的時候能夠訴諸"文字"為據。
[註二]關於"轉成線上"此方案的學員有關於收看順暢度的問題,基本上收看順暢度須仰
賴
(i)業者機房上傳速度
(ii)學員家中網路速度
相輔相成方可達到順暢收視的效果,故較易落於模稜兩可的狀況。
(b)召開集體協商會議的可能性
根據主任消保官指出,因各位受害學員的需要不盡相同,人數亦不少。要完全統計到
各位受害學員的需求不但不太可能亦不經濟,故傾向於走"個別協商"的方式。同時消保
官亦指出無法由本人代為做集體意見統計並轉交給消保官
(僅有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登記在案者方可做個別協商),故建議受害學員先評
估自身狀況/需求後,如仍確定要與業者做個別協商的話:
(i)之前已經做過線上申訴的學員:
請立刻向當初受理窗口聯繫,表明對於業者目前提出的"原則"性方案無法接受,
(或希望提出全新方案)希望與業者僅快召開個別協商。
(ii)之前尚未做過線上申訴的學員:
請立刻做線上申訴的動作,同時表明對於業者目前提出的"原則"性方案無法接受,
(或希望提出全新方案)希望與業者僅快召開個別協商。
*線上申訴網址:http://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2.針對tohmas網友的說明
基本上,我想tohmas網友認為知識達目前提出的"原則"方案,只是針對原本各方
案未說明清楚的部分說明而已(即使到現在仍然不完全),而非完全"全新"的方案,故
質疑本人所謂「業者已經讓步」、「業者已有誠意解決」之說。本人認為如今爭點在
於業者提出的"原則"方案「合不合理」,而非是否是「新方案」。如認為推出的"原則"
性方案不合理(各"原則"性方案細項條件的要求),或者要求業者再提全新方案等等。
請各位先走個別協商,再評估後續是否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
3.因本人一開始希望能集聚眾人之力讓業者能注意此事件。如今消保官也知道這個
案子受害人數極多並已介入安排各位做個別協商,亦有三家媒體已報導此一事件。
本人認為業者已經重視這件事情。之後就由各位學員和業者的代表做個別協商。
後續如果仍有各位學員覺得不合理而業者卻不願意理會的狀況,歡迎在自救會社團
/國考版上繼續討論!或者可繼續向議員助理(02-87863265/02-27297709#605陳助理)
反應不合理之處。
謝謝各位。
--
作者: acc123 (acc)
標題: 請代為轉貼文章(已修正完畢), 標題為"知識達事件(2015/4/20)"謝謝
時間: Mon Apr 20 16:14:12 2015
各位好 因本人acc123違反板規被水桶暫時無法發文,故請版主代為發文
1.今天(4/20)與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討論過後,主任消保官表示如下:
(a)業者現階段提出的方案,仍然存有許多模糊空間:
主任消保官指出業者目前提出的方案僅為"原則"性方案,若各位無法接受。
請各位向消保中心申請做"個別協商"(集體協商見(b)之說明),針對業者提出來的
"原則"方案不能接受的地方(細項條件)與業者代表做個別的協商。
例如:
希望"退費"的學員,針對退還比例、教材返還(或其他)等細項條件與業者做個別協商。
希望"離線替代方案(SD卡))"的學員,對於新加密系統的使用說明、系統穩定(或其他)[註]。
希望"轉成線上"的學員,對於網路穩定度的想法/需求[註二]。
希望"業者提出其他方案"的學員,對於其他方案的想法/需求。
[註]希望各位是"明確"的細項條件,例如系統出錯次數幾次以下,而非"系統穩定"等模
稜兩可的文字,且與業者做個別協商的時候能夠訴諸"文字"為據。
[註二]關於"轉成線上"此方案的學員有關於收看順暢度的問題,基本上收看順暢度須仰
賴
(i)業者機房上傳速度
(ii)學員家中網路速度
相輔相成方可達到順暢收視的效果,故較易落於模稜兩可的狀況。
(b)召開集體協商會議的可能性
根據主任消保官指出,因各位受害學員的需要不盡相同,人數亦不少。要完全統計到
各位受害學員的需求不但不太可能亦不經濟,故傾向於走"個別協商"的方式。同時消保
官亦指出無法由本人代為做集體意見統計並轉交給消保官
(僅有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登記在案者方可做個別協商),故建議受害學員先評
估自身狀況/需求後,如仍確定要與業者做個別協商的話:
(i)之前已經做過線上申訴的學員:
請立刻向當初受理窗口聯繫,表明對於業者目前提出的"原則"性方案無法接受,
(或希望提出全新方案)希望與業者僅快召開個別協商。
(ii)之前尚未做過線上申訴的學員:
請立刻做線上申訴的動作,同時表明對於業者目前提出的"原則"性方案無法接受,
(或希望提出全新方案)希望與業者僅快召開個別協商。
*線上申訴網址:http://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2.針對tohmas網友的說明
基本上,我想tohmas網友認為知識達目前提出的"原則"方案,只是針對原本各方
案未說明清楚的部分說明而已(即使到現在仍然不完全),而非完全"全新"的方案,故
質疑本人所謂「業者已經讓步」、「業者已有誠意解決」之說。本人認為如今爭點在
於業者提出的"原則"方案「合不合理」,而非是否是「新方案」。如認為推出的"原則"
性方案不合理(各"原則"性方案細項條件的要求),或者要求業者再提全新方案等等。
請各位先走個別協商,再評估後續是否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
3.因本人一開始希望能集聚眾人之力讓業者能注意此事件。如今消保官也知道這個
案子受害人數極多並已介入安排各位做個別協商,亦有三家媒體已報導此一事件。
本人認為業者已經重視這件事情。之後就由各位學員和業者的代表做個別協商。
後續如果仍有各位學員覺得不合理而業者卻不願意理會的狀況,歡迎在自救會社團
/國考版上繼續討論!或者可繼續向議員助理(02-87863265/02-27297709#605陳助理)
反應不合理之處。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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