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法研所的事 - 職涯
By Suhail Hany
at 2004-11-06T16:16
at 2004-11-06T16:1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echer (哇哈哈)》之銘言:
: ※ 引述《technocracy ()》之銘言:
: 謝謝你提供給我的資料 很受用 謝謝
補充幾點。
進「學士後研究所」是為:一、興趣,二、科際整合。是錯誤的觀念。
其所以成立之基礎在於市場。開課者與需求者締結「互惠條約」,由校方提供需求
者所要的(如開設以考試為目的之國考科目、如結業後頒授「所名很屌但專騙外行
人」的學位);而學生擔負相當義務(如學費、業界人脈有助於教授的交友範圍、
政經上的力挺或層次較下的系所擴建之補助金。)
具體言之。
就校方義務而言:
其一
它必須且只開設「實用性質」之科目,而何謂實用?就「必須開授」而言,需開授
國家考試考科,否則學生會抗議,理由是:不然我錢是花假的喔。就「只開授」而
言,因為不具「實用性質」的課開不成,理由是:沒人願意花錢來修,或只有幾個
人願意但教授心冷。
其二
它必須將所名設的響亮,以符「社會眼光」之功利要求。故「科際整合法律所」、
「醫法所」、「高階企管碩士」、「法律專業碩士班」才會應運而生,或未生而被
市場需求催生。因為這樣才有人來唸,結業後學生拿到「看似很屌」的碩士學位。
就學生義務而言:
其一
請負擔高額學分費。單學分叫價四千至六千新臺幣之間。以支應校方於其正規研究
所外另設學士後研究所之「準籌備金」。
其二
政界人士未來於立法決策上優厚該系,商界人士未來於財金奧援上考量該系。科技
界人士未來於設備更新上支應該系。
其三
跟教授打好關係,論文過關容易。二者交相賊,教授以認識有錢人為榮,學生以認
識支配分數與文憑核發的人為榮。全國上下,形聚一片怪異之氣。
就你而言:
基上,如果你還看不出「擺明不讓沒錢沒勢沒人脈之大四生進來」,而是想著我進
去後要完成「科際整合、科技整合、發展第二專長、專研學問」之理想,而積極興
奮抱持著前述之理想,準備要去當該所的學生,那你肯定沒救了!
實言之,就算是現代,擁有多重專業或實施科際整合「且」亦受社會肯定其專業與
成就者,都是各別攻下不同領域之學位。如土木碩士完成後,再攻下第二個正規企
管碩士。如醫學碩士完成後,再攻下第二個正規法律學碩士。如政治碩士完成後,
再攻下第二個經濟學碩士。
那裡有人偷工減料,念二年科際整合法律所就好啦!那有人念個EMBA就叫企管
碩士的高階水準啦!會這樣偷工減料者,不是本身學歷太差,就是實力不夠。只好
去考那種入學考試只考法學緒論或邏輯測驗或單靠華麗工作經驗證明審查就過關的
學士後研究所。看看社會上會去唸這類學士後研究所的人程度不一便知。
學士後可以念其它類科研究所,但正確作法是去專攻人家正規的研究所。如非企管
背景的學士,研究所去考正規企管所;如非法律背景的學士,研究所去考正規法研
所。
備註:我還不曾看過有去念學士後研究所的碩博士當教授,但是大學非B科系,但
卻是「B正規研究所」的碩博士當B系教授的教授還不少。
可能是前者專業度不足吧。事實就是這麼清楚。
--
: ※ 引述《technocracy ()》之銘言:
: 謝謝你提供給我的資料 很受用 謝謝
補充幾點。
進「學士後研究所」是為:一、興趣,二、科際整合。是錯誤的觀念。
其所以成立之基礎在於市場。開課者與需求者締結「互惠條約」,由校方提供需求
者所要的(如開設以考試為目的之國考科目、如結業後頒授「所名很屌但專騙外行
人」的學位);而學生擔負相當義務(如學費、業界人脈有助於教授的交友範圍、
政經上的力挺或層次較下的系所擴建之補助金。)
具體言之。
就校方義務而言:
其一
它必須且只開設「實用性質」之科目,而何謂實用?就「必須開授」而言,需開授
國家考試考科,否則學生會抗議,理由是:不然我錢是花假的喔。就「只開授」而
言,因為不具「實用性質」的課開不成,理由是:沒人願意花錢來修,或只有幾個
人願意但教授心冷。
其二
它必須將所名設的響亮,以符「社會眼光」之功利要求。故「科際整合法律所」、
「醫法所」、「高階企管碩士」、「法律專業碩士班」才會應運而生,或未生而被
市場需求催生。因為這樣才有人來唸,結業後學生拿到「看似很屌」的碩士學位。
就學生義務而言:
其一
請負擔高額學分費。單學分叫價四千至六千新臺幣之間。以支應校方於其正規研究
所外另設學士後研究所之「準籌備金」。
其二
政界人士未來於立法決策上優厚該系,商界人士未來於財金奧援上考量該系。科技
界人士未來於設備更新上支應該系。
其三
跟教授打好關係,論文過關容易。二者交相賊,教授以認識有錢人為榮,學生以認
識支配分數與文憑核發的人為榮。全國上下,形聚一片怪異之氣。
就你而言:
基上,如果你還看不出「擺明不讓沒錢沒勢沒人脈之大四生進來」,而是想著我進
去後要完成「科際整合、科技整合、發展第二專長、專研學問」之理想,而積極興
奮抱持著前述之理想,準備要去當該所的學生,那你肯定沒救了!
實言之,就算是現代,擁有多重專業或實施科際整合「且」亦受社會肯定其專業與
成就者,都是各別攻下不同領域之學位。如土木碩士完成後,再攻下第二個正規企
管碩士。如醫學碩士完成後,再攻下第二個正規法律學碩士。如政治碩士完成後,
再攻下第二個經濟學碩士。
那裡有人偷工減料,念二年科際整合法律所就好啦!那有人念個EMBA就叫企管
碩士的高階水準啦!會這樣偷工減料者,不是本身學歷太差,就是實力不夠。只好
去考那種入學考試只考法學緒論或邏輯測驗或單靠華麗工作經驗證明審查就過關的
學士後研究所。看看社會上會去唸這類學士後研究所的人程度不一便知。
學士後可以念其它類科研究所,但正確作法是去專攻人家正規的研究所。如非企管
背景的學士,研究所去考正規企管所;如非法律背景的學士,研究所去考正規法研
所。
備註:我還不曾看過有去念學士後研究所的碩博士當教授,但是大學非B科系,但
卻是「B正規研究所」的碩博士當B系教授的教授還不少。
可能是前者專業度不足吧。事實就是這麼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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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04-11-10T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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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4-11-11T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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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4-11-13T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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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4-11-05T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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