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林穎孟遭助理控慣老闆侵害 - 職場
By Odelette
at 2021-06-01T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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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議員」林穎孟遭助理控慣老闆侵害勞權 勞動部裁決出爐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01/YMMVV55DNVFZ3IEHLM4P7XVSYA/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於去年10月間遭多名助理投訴,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保費
等,且申請生理假還需提出證明,雖申請勞資調解,但也讓林穎孟背負「假面甜心」、「
慣老闆」等駡名,事後辦公2名辦公室主任另被林以違反《勞基法》之名解僱。
林穎孟今發表聲明表示,她遭前助理抹黑侵害勞工權益、詐領補助款一事,今天勞動部已
發布裁決書,證明相關不實抹黑都是不正當行為。她感謝勞動部以證據還其清白,並表示
希望事件到此為止,今後將心無罣礙,繼續專心問政。
去年林穎孟與助理爆出勞資爭議,助理並向市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事後2名助理
已被解僱,去年12月間勞動局辦理勞資調解。事後勞動局表示,雙方歧見過大、無法達成
共識,因此調解不成立,前助理稱將至勞動法庭提告林穎孟。
林穎孟今對於勞動裁決一事發表聲明與回應如下:
(一)前助理對媒體之爆料內容,已由勞動部明確認證為抹黑行為,並非正當合法的工會
活動。
勞動部裁決書:「林O宇、吳O君等人於109年11月3日起對媒體為上述內容之爆料行為,或
非屬會務事項,縱認係屬工會活動,亦因其手段不具正當性而不能認係合法之工會活動,
相對人解雇吳O君等2人之行為,無所謂不當影響、限制或妨礙申請人工會活動之可言,自
不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之不當勞動行為。」
(二)林穎孟議員對吳姓與林姓兩位前主任的解僱,已經被勞動部認證,並未違反工會法
或團體協約法。
過去兩位主任,長期有偽造簽名、交辦工作遲交不執行、惡意誣陷他人之情事,經勸告仍
變本加厲。
勞動部亦以該二人為首之撞門、暴力妨礙辦公室正常運作、人身羞辱、不實爆料、抹黑、
污辱、跟拍暴行,判定其不是正當合法工會活動。
(三)林穎孟議員針對五人的抹黑和恐嚇暴行,已經依法提告。
(四)林穎孟議員感謝勞動部指導,有關民意代表助理工會成員,因參與不實爆料而按照
議會既定流程,於2020年底不續聘的問題。相關罰則概括承受。
針對陳姓與簡姓兩位助理不予續聘的原因,為2020年,前者向林穎孟議員當面主張想投入
南港內湖區議員選舉,後者則表示正在政大國發所最後階段,想專心寫論文。林穎孟議員
皆祝福兩位事業順遂。
(五)勞基法規範每個公司需備有打卡記錄,2020年,林穎孟議員為了遵守勞基法,而引
用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差勤規則,對辦公室發布相關規則。
林穎孟議員感謝勞動部指導發佈時機的重要性,並表示今後會更加注意,相關罰則亦概括
承受。
(六)林穎孟議員感謝所有的支持者及現任助理們的陪伴,一路以來持續為大安文山居民
努力服務。林穎孟議員希望爭議事件就此落幕,此後將心無罣礙,繼續專心問政。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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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01/YMMVV55DNVFZ3IEHLM4P7XVSYA/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於去年10月間遭多名助理投訴,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保費
等,且申請生理假還需提出證明,雖申請勞資調解,但也讓林穎孟背負「假面甜心」、「
慣老闆」等駡名,事後辦公2名辦公室主任另被林以違反《勞基法》之名解僱。
林穎孟今發表聲明表示,她遭前助理抹黑侵害勞工權益、詐領補助款一事,今天勞動部已
發布裁決書,證明相關不實抹黑都是不正當行為。她感謝勞動部以證據還其清白,並表示
希望事件到此為止,今後將心無罣礙,繼續專心問政。
去年林穎孟與助理爆出勞資爭議,助理並向市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事後2名助理
已被解僱,去年12月間勞動局辦理勞資調解。事後勞動局表示,雙方歧見過大、無法達成
共識,因此調解不成立,前助理稱將至勞動法庭提告林穎孟。
林穎孟今對於勞動裁決一事發表聲明與回應如下:
(一)前助理對媒體之爆料內容,已由勞動部明確認證為抹黑行為,並非正當合法的工會
活動。
勞動部裁決書:「林O宇、吳O君等人於109年11月3日起對媒體為上述內容之爆料行為,或
非屬會務事項,縱認係屬工會活動,亦因其手段不具正當性而不能認係合法之工會活動,
相對人解雇吳O君等2人之行為,無所謂不當影響、限制或妨礙申請人工會活動之可言,自
不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之不當勞動行為。」
(二)林穎孟議員對吳姓與林姓兩位前主任的解僱,已經被勞動部認證,並未違反工會法
或團體協約法。
過去兩位主任,長期有偽造簽名、交辦工作遲交不執行、惡意誣陷他人之情事,經勸告仍
變本加厲。
勞動部亦以該二人為首之撞門、暴力妨礙辦公室正常運作、人身羞辱、不實爆料、抹黑、
污辱、跟拍暴行,判定其不是正當合法工會活動。
(三)林穎孟議員針對五人的抹黑和恐嚇暴行,已經依法提告。
(四)林穎孟議員感謝勞動部指導,有關民意代表助理工會成員,因參與不實爆料而按照
議會既定流程,於2020年底不續聘的問題。相關罰則概括承受。
針對陳姓與簡姓兩位助理不予續聘的原因,為2020年,前者向林穎孟議員當面主張想投入
南港內湖區議員選舉,後者則表示正在政大國發所最後階段,想專心寫論文。林穎孟議員
皆祝福兩位事業順遂。
(五)勞基法規範每個公司需備有打卡記錄,2020年,林穎孟議員為了遵守勞基法,而引
用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差勤規則,對辦公室發布相關規則。
林穎孟議員感謝勞動部指導發佈時機的重要性,並表示今後會更加注意,相關罰則亦概括
承受。
(六)林穎孟議員感謝所有的支持者及現任助理們的陪伴,一路以來持續為大安文山居民
努力服務。林穎孟議員希望爭議事件就此落幕,此後將心無罣礙,繼續專心問政。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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