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爸爸住院的關係,我必須跟原本做得好好的公司辭職
我8/3開始上班,做到星期天9/2因爸爸住院被迫得回家鄉照顧他辭職
當初公司在奇集集徵才文上面寫工讀時薪103、另徵正職
我應徵的是正職,做了第六天卻被店長告知我第一個月是試用期時薪75
雖然生氣已經做了好幾天才說試用期,但還是忍下來過試用期再說
還拿一張試用通知書讓我簽
請問簽了以後是否等於我自己同意只領時薪75呢?
今天店長告訴我,因為我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
所以必須扣一半的薪水,然後一個月後10/10才能領..
我從8/3到今天9/4,中間休五天,上班時間從下午一點到晚上十點
總共252個小時*時薪75再被扣一半/2=9450
我真的被壓榨得很心酸,但是又因為當初我簽了同意書,怕申訴勞工局也幫不了我...
而且上班不是打卡,是用紙筆簽到的,這樣能承認我有上班嗎?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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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3開始上班,做到星期天9/2因爸爸住院被迫得回家鄉照顧他辭職
當初公司在奇集集徵才文上面寫工讀時薪103、另徵正職
我應徵的是正職,做了第六天卻被店長告知我第一個月是試用期時薪75
雖然生氣已經做了好幾天才說試用期,但還是忍下來過試用期再說
還拿一張試用通知書讓我簽
請問簽了以後是否等於我自己同意只領時薪75呢?
今天店長告訴我,因為我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
所以必須扣一半的薪水,然後一個月後10/10才能領..
我從8/3到今天9/4,中間休五天,上班時間從下午一點到晚上十點
總共252個小時*時薪75再被扣一半/2=9450
我真的被壓榨得很心酸,但是又因為當初我簽了同意書,怕申訴勞工局也幫不了我...
而且上班不是打卡,是用紙筆簽到的,這樣能承認我有上班嗎?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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