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強迫新人,可是好像又累死自己 - 加班
By Jake
at 2009-11-02T02:06
at 2009-11-02T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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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姐姐妹妹大家好!
也許比起滿多人
才工作一年半的我還算是個菜菜的員工
不過因為所處的部門剛好是迷你小組編制(整個部門就2人)的關係
所以整個公司裡遇到和我們部門扯上關係的事通通要參與
旺季的時候不得不瘋狂加班也是沒辦法的事
在10月初一個新人進來前
我們部門就只有我的上司和我兩個人
其實就算我們老大因為事情不在公司
短時間內我一個人扛兩人份的工作其實也還是過得去就是
事情發生在10月初,新人進來了
她是另一部門主管的親友,反正就是靠著關係進了公司
但又因為"聽說"她在台灣所學的是和醫藥相關(護士還藥劑師?)
所以老板他們理所當然地把她丟到我們這裡來
只是運氣很不巧的
最近我們部門接到分公司丟來的一個case,被要求3週時間完稿
我們老大之前也是千叮嚀萬交代一定要準時交差,不得失面子
所以我和那位新人小朋友就開始做了
當然,老大他也是邊在一旁指導邊讓新人動手做
因為量大,所以剩下的大部份的還是由我吃下來做
偏偏好死不死,因為之前2人小組不會有搶同個系統(一次只能一人用)工作的情況
這次我想說:好吧!不然先分工,我做別的部份先
一個星期過去了,我已經把這個case 的其他可做不衝突的部份都弄完
同一時間也在處理其他瑣碎小case 的東西
想說:她(新人)才剛開始,也許比較慢,給她一點時間吧
一天傍晚新人下班了(她都很準時的8個小時就閃人)
處理完一堆事情的我想看看進度
一查,差點沒昏倒
只剩下大概2週的時間,她只做了她該處理部份的1/20
雖然我不喜歡加班
不過為了交差,我還是硬著頭皮接著她後頭加減做一些
第二天傍晚
她和她姐快樂的準備下班時,還跑來我位子問:妳到底是在忙什麼?!有那麼多事嗎?
我面無表情說:交差日快到了,還有一堆東西根本做不完,不然是閒著嗎?
她們只「蛤」了一聲,然後不痛不癢的說「那怎辦?做不完耶!辛苦妳了!」
就閃人了!!
我當下傻眼
可是為了交差,我還是加班到半夜1點 = ="
(結果我第三天又加班到九點,太累的情況下開車,竟然開去撞柱子,車是近半毀,好
在有綁安全帶人沒事…)
我開始有點火了
一天8小時,我整個系統都讓她
她的成品卻只是我2個小時做的量
當然我知道我自己做了一年比較熟,所以速度比較快
可是去年我剛進這部門時也遇到一樣的大case
雖然當時速度一樣不快,但我至少很努力拼死的趕工完成(責任制的悲哀)
而不是不會、做不完就像她一樣擺爛
當下我覺得,是「態度」的問題讓我火大,而不是工作效能
第四天
那新人還是準時快樂的又閃了
加班收爛攤到很火大的我
就把那天剩下的部份分成三份,決定給她三分一之的量要她全權負責弄完
第五天一大早
我帶著微笑(聽說不能對新人太兇?)
告訴她我要改變工作方針增加效率
要她在四天後把那我分給她的三分之一交出來
也明示兼暗示的告訴她,部門裡的人口很少
我們這工作是責任制的 (所以沒事真的可以早下班,不用加班)
我不喜歡加班、也不喜歡強迫別人加班
但我希望她還是可以限時內把我分給她的那麼一點點交出來
她嘴上說好
那天
依然準時下班
但我還沒去檢查進度就是 (我們家老大不在,只得校長兼撞鐘…)
其實,對新人
我不喜歡用一種老鳥的姿態對待人家
因為,我一開始進來時,就是被那些倚老賣老、所謂的「前輩」給欺負了好一陣子
或許…是我太理想化了吧…
總覺得大家都是成年人、也都唸了比國民教育多好多年的書
應該不需要像狗像奴一樣的盯和管,應該要自動自發一點
規避責任(可以做決定的事要我幫她決定,因為她說這樣錯了人家就不會找她算帳 = =)
遲到早退(晚晚來,準時走)
效率低落(龜速…隨便找個沒背景的我想訓練一下搞不好比她快)
除了看起來好像還乖乖的…
面對這樣有極度公務員天份的天兵 (可惜我們不是政府機關,是私人機構)
我真的把自己搞累搞抓狂搞到差點出人命(還好是撞柱子不是和人對撞 冏")
我們老大打國際電話回來關切事務時
我稍微提了一下目前的情況
還是幫她找了一點藉口(新手一個月,還有二個月的試用評鑑期可以再觀察…老大還說:到
時跟老板做評鑑時,就靠我評了 冏?)
畢竟雖然抓狂
我也不想隨便就以自己的標準判別人死刑 (只是想到她應該每月領至少100,000NTD的薪水
這麼輕鬆又沒壓力實在太便宜她了="=)
但她的的確確在老大不在、我獨撐且最忙的時候沒有幫上我,還增加我的工作量 冏"
我好苦惱
不知道她到底是沒開竅(可我都明示暗示了耶…冏)
還是根本就不在乎
無論哪一種
都會把我自己操到死吧…
打到這裡
我忽然有種「其實逼她離開的話對我比較輕鬆」的想法
但以她那個薪水、以她那個態度
我真的覺得那個薪水要找,應該還能找到比她更適合、更能勝任這工作的人
不想做壞人
請問各位姐妹
對這樣的新人,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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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09-11-02T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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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09-11-05T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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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11-08T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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