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跟違反勞動契約任一條,等於合理fire - 離職
By Sarah
at 2020-12-26T18:33
at 2020-12-26T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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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編輯
更新5
勞工局下班,1955告知我調解是直接歸屬到民事部分,這個法律我完全沒有概念...
要我明天上班詢問勞工局,明天我可能一樣要上班......也沒有休息時間,可能無法詢問
更新4請教各位大大,我明天裝沒事繼續上班嗎?不然超過三天沒上班會被算曠職了,是
嗎?我
今天問勞工局,要我自己開一張離職證明(表示公司要求我簽聲明書,不然不讓我上班)
給公司,但她拒收發怒丟到我包包內,我就只好拍照傳給他們以資證明.
我把她們開的離職證明修改過
https://i.imgur.com/9zDbm5D.jpg
但如果賴拒絕已讀,我是否也可能是曠職gg了
查網路說可寄存證信函 ,可是都還沒調解就先行寄出會不會變誣告
https://i.imgur.com/su2jPz5.jpg
今天一早到公司要打卡發現我的卡被收
起來,也無法打卡,卡鐘也壞掉只能手寫,我怕遲到,只能當下衝去附近文具店買卡來手
寫,與卡鐘時間拍照留底存證。那明天上班一樣沒卡,我也一樣對此辦理可以嗎?
雖然剛剛會談結果,我有錄音到她說她要我離職,我也說:但請給我該有的證明,她說憑
什麼要給,因為你剛剛說你要我離職了,她說她沒有,我說有,剛剛三秒鐘前才說過 ,
我說這個證明並不會花到你們的錢跟損失 ,其實只是開出來而已,她就嗆那去申訴吧 ,
她要求我簽他們開的自願離職證明,也要求開另張證明,證明薪資支付到今天,我說我不
會簽 ,如同今天我給你們的離職證明,你們也拒收拒簽一樣,我也可以有這個權利。她
說會有爭議 ,我說沒關係該給多少你就給 ,她說難不成到調解完的錢我都要給你嗎?
我說沒關係,調解委員會也會判定的(這是我個人判定說出來的......)另外他們也表明
下
個月十號才會給我薪資,都是照公司流程走的,我就沒說什麼,都這樣說了,能怎麼辦?
傻眼
更新3 ***他們告知說*從未正式告知解僱我*所以不符非自願離職這部分
也有去勞工局勞動處問過
跟我問到勞工局的不一樣
更新回覆1
如題 手機發文 以問過就業站我有符合資格 不是沒做過功課才來詢問
另外回應網友(因為此新事件是已過勞工局時間才發生的,所以已打1955問過 ,他說無
法給專業建議,建議要我上班日打去勞工局詢問)
更新2因為週一早上七點就要處理簽約 沒有勞工局可以詢問 所以有點緊張焦慮 問問法律
大大
我前面有發文
但有些不是重點就不再贅述(如需我更新修改文章也可以)
目前更新回報雙方面談狀況(也有全程錄音)
面談結果:
她們要我簽勞動契約
但我明確知道是工作守則
刁難我的工作守則
她們說只要有犯裡面任何一點就可以直接掰掰
資遣費跟非自願證明都不會給
那我要簽嗎?
也說不簽就是掰掰 ,所以我是打算要簽,但不知道後面會不會有疑慮?...
還要我簽離職證明(我是不是有權利不簽?)
用勞動契約壓制是可以的嗎?
不要講壓制 ,簽勞動契約 ,只要違反一點直接炒掉我是合理嗎?
*****他們也主張可以去勞工局調解!
:「沒關係的都可以的~」
因為我印象之前詢問過勞工局,他們告知簽了合約只要是違反勞基法的都不用怕......
但我不是很確定,想請教板上專業大大跟懂法律大大!魯蛇萬分感謝
備註:我也有好好檢討我自己的部分,也有考慮我要找下份工作,但目前覺得想以公司資
遣這方式去討論跟採用。
會這樣爭口氣,是因為公司應聘到前原公司的老鳥後,公司又剛營運,生意非常不好,就
開始刁難我這菜鳥了,很多細節真的不贅述 ,什麼塑膠袋、橡皮筋、廁所、衛生紙都在
刁難我......
--
更新5
勞工局下班,1955告知我調解是直接歸屬到民事部分,這個法律我完全沒有概念...
要我明天上班詢問勞工局,明天我可能一樣要上班......也沒有休息時間,可能無法詢問
更新4請教各位大大,我明天裝沒事繼續上班嗎?不然超過三天沒上班會被算曠職了,是
嗎?我
今天問勞工局,要我自己開一張離職證明(表示公司要求我簽聲明書,不然不讓我上班)
給公司,但她拒收發怒丟到我包包內,我就只好拍照傳給他們以資證明.
我把她們開的離職證明修改過
https://i.imgur.com/9zDbm5D.jpg
但如果賴拒絕已讀,我是否也可能是曠職gg了
查網路說可寄存證信函 ,可是都還沒調解就先行寄出會不會變誣告
https://i.imgur.com/su2jPz5.jpg
今天一早到公司要打卡發現我的卡被收
起來,也無法打卡,卡鐘也壞掉只能手寫,我怕遲到,只能當下衝去附近文具店買卡來手
寫,與卡鐘時間拍照留底存證。那明天上班一樣沒卡,我也一樣對此辦理可以嗎?
雖然剛剛會談結果,我有錄音到她說她要我離職,我也說:但請給我該有的證明,她說憑
什麼要給,因為你剛剛說你要我離職了,她說她沒有,我說有,剛剛三秒鐘前才說過 ,
我說這個證明並不會花到你們的錢跟損失 ,其實只是開出來而已,她就嗆那去申訴吧 ,
她要求我簽他們開的自願離職證明,也要求開另張證明,證明薪資支付到今天,我說我不
會簽 ,如同今天我給你們的離職證明,你們也拒收拒簽一樣,我也可以有這個權利。她
說會有爭議 ,我說沒關係該給多少你就給 ,她說難不成到調解完的錢我都要給你嗎?
我說沒關係,調解委員會也會判定的(這是我個人判定說出來的......)另外他們也表明
下
個月十號才會給我薪資,都是照公司流程走的,我就沒說什麼,都這樣說了,能怎麼辦?
傻眼
更新3 ***他們告知說*從未正式告知解僱我*所以不符非自願離職這部分
也有去勞工局勞動處問過
跟我問到勞工局的不一樣
更新回覆1
如題 手機發文 以問過就業站我有符合資格 不是沒做過功課才來詢問
另外回應網友(因為此新事件是已過勞工局時間才發生的,所以已打1955問過 ,他說無
法給專業建議,建議要我上班日打去勞工局詢問)
更新2因為週一早上七點就要處理簽約 沒有勞工局可以詢問 所以有點緊張焦慮 問問法律
大大
我前面有發文
但有些不是重點就不再贅述(如需我更新修改文章也可以)
目前更新回報雙方面談狀況(也有全程錄音)
面談結果:
她們要我簽勞動契約
但我明確知道是工作守則
刁難我的工作守則
她們說只要有犯裡面任何一點就可以直接掰掰
資遣費跟非自願證明都不會給
那我要簽嗎?
也說不簽就是掰掰 ,所以我是打算要簽,但不知道後面會不會有疑慮?...
還要我簽離職證明(我是不是有權利不簽?)
用勞動契約壓制是可以的嗎?
不要講壓制 ,簽勞動契約 ,只要違反一點直接炒掉我是合理嗎?
*****他們也主張可以去勞工局調解!
:「沒關係的都可以的~」
因為我印象之前詢問過勞工局,他們告知簽了合約只要是違反勞基法的都不用怕......
但我不是很確定,想請教板上專業大大跟懂法律大大!魯蛇萬分感謝
備註:我也有好好檢討我自己的部分,也有考慮我要找下份工作,但目前覺得想以公司資
遣這方式去討論跟採用。
會這樣爭口氣,是因為公司應聘到前原公司的老鳥後,公司又剛營運,生意非常不好,就
開始刁難我這菜鳥了,很多細節真的不贅述 ,什麼塑膠袋、橡皮筋、廁所、衛生紙都在
刁難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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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ma
at 2020-12-30T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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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20-12-31T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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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21-01-04T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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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21-01-13T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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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上班出包,老板發火請離開公司,資遣判定?
By C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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