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台中 - 工作
By Sierra Rose
at 2015-02-22T00:00
at 2015-02-2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家中有6人
爸.媽 大哥 大姊 二姐 我
大哥已搬出去住 不會負擔家裡
大姊已婚..有家庭了!
二姐已搬出去住 不會負擔家裡
所以家中只剩 我跟爸 媽
爸目前身體虛弱 無法自己生活起居 更別說工作
媽目前有在工作 月薪兩萬
我目前也在工作 月薪三萬
不動產
屋齡30年房子
動產
125機車3台
1.6 汽車1台(車齡18年)
無股票...等等
想請問以上資訊 有符合台中 中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嗎?
爸.媽 大哥 大姊 二姐 我
大哥已搬出去住 不會負擔家裡
大姊已婚..有家庭了!
二姐已搬出去住 不會負擔家裡
所以家中只剩 我跟爸 媽
爸目前身體虛弱 無法自己生活起居 更別說工作
媽目前有在工作 月薪兩萬
我目前也在工作 月薪三萬
不動產
屋齡30年房子
動產
125機車3台
1.6 汽車1台(車齡18年)
無股票...等等
想請問以上資訊 有符合台中 中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嗎?
Tags:
工作
All Comments
By Edward Lewis
at 2015-02-24T01:02
at 2015-02-24T01:02
台中市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
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1,860元)、不動產部分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352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5,000元,
台中市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
中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7,790元)、不動產部分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528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12,500元參閱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
家庭收入、動產、不動產【應計算人口】包含
申請人、申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
(以上不同戶籍仍須計算)
+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職系血親(祖父母、孫子女)
你申請~~計算你+你父母(你無配偶、子女)
你父親申請~~計算你父親、你父親的父母、子女、配偶、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同戶籍孫子女
~~不同申請人,應計人口對象不同,收入'動產、不動產~~也不同
~~~有工作能力人口(16歲以上、65歲以下~沒有在學或身心障礙)
~即使沒有工作也要以【基本工資】核定工作收入。
所以你父親如果未滿65歲,沒有身心障礙手冊~
至少要以基本工資19273元核定月收入。
如果滿665歲,或有身心障礙手冊~~~則免核定收入
你申請~~應計人口含你+你父母(共3人)
A情況~~
你30000+母20000+父0/3=約16666元/人/月
符合【中低收入戶】(低於17790元)(只補助你一個人健保費)
B情況~
~你30000+母20000+父19273/3=約23091元/人/月
~~~低歐入戶、中低收入戶~都不符資格
~~~~~~~~~~~~~~~~~~~~~~~~
如果你父親要申請~~你父親的子女配偶父母~~都要列入計算
~~~這必須你自己算算看
如果有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條件較寬鬆
機會比較大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為一人時,合計未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
2015-02-23 00:53:56 補充:
身心障礙補助條件4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
(註11860*2.5=29650元)
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
(註=29124元)
~~~以不超過29124元為準
By Olivia
at 2015-02-23T01:34
at 2015-02-23T01:34
請參考《社會救助法》的法條,裡面都有寫有關中、低收入戶的方式,或是那些是有工作能力之人。
②
直接去區公所或市公所問相關申請資格,會最快,裡面的辦公人員,會和您說需要的資料。
By Bethany
at 2015-02-25T04:13
at 2015-02-25T04:13
屋齡30年房子
動產
125機車3台
1.6 汽車1台(車齡18年)
不符合
你月薪三萬
媽媽月薪兩萬
爸爸以基本工資計算20008元
By Frederica
at 2015-02-23T03:31
at 2015-02-23T03:31
不過看起來通過中低收入戶的機會較小
我教您算法,您自己算一算就知道了
一.先確定家庭人口
1.以您名義去申請:您沒子女,只需計算您及父母,人口數3人
ps:您父母若有給別人報扶養,就必需將扶養人計畫進家庭人口
2.以您父母去申請:必需將子女算進去,所以是6人.
ps:民法1115條規定子女有扶養父母的義務,您大哥不養父母,小心被父母提告.
法源依據
社會救助法第五條
網址 blog.xuite.net/jjw5412.wang/twblog/148195154
扶養義務的法律規定
blog.xuite.net/jjw5412.wang/twblog/148194968
二.收入計算及規定
到稅捐處或國稅局,將家庭人口中每一個人的財稅資料申請出來.包含稅籍清單、財產證明、所得清單.
回家後就開始計算
家庭人口的收入總合/人口數 , 若低於11860元就符合低收入戶的收入規定 ,若低於17790元(11860元x1.5) 就符合中低收入戶的收入規定 .
ps:
1.政府每年會依物價變化公告最低生活費,104年台中市的最低生費為11860元
2.社會救助法第5-1條規定,您父親若未滿65歲,依舊需以有收入計算,但若能提出父親無工作能力之證明,則無需計算收入.
三.不動產規定
把財產證明拿出來看,家庭人口每人名下的不動產合計,低於352萬元就符合低收入戶規定 ,低於528萬元就符合中低收入戶規定 .
四.動產規定
把家庭人口的所有動產(含存款、股票等等)合計,再除以家庭人口數=家庭平均動產金額.
家庭平均動產金額低於7.5萬元就符合低收入戶規定 ,低於112500元可符合中低收入戶規定
五.取得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當您收入、不動產、動產三項都符合低收入戶規定,方可真正取得低收入戶資格.
當您收入、不動產、動產三項都符合中低收入規定,方可真正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
想進一步瞭解中低收入戶相關規定,就詳閱社會救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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