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休息時間拿來開會違反勞基法嗎?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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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一直在我們部門已久,就是我們時常利用中午的時間開各種會議
正常上班打卡時間是8-12加上13-17一天八小時,
但是我們經常會利用到中午開會.

例如早上8:00打卡上班,然後前幾天mail通知大家中午開會
有可能從12:15開始大約到13:30結束,
接下來大家就散會繼續去各忙各的一直到五點下班
有時候可能有會議紀錄(上面的會議時間可能經過造假成12:30-13:30)

有時候不一定會有紀錄但是line上有通知[開會了]的時間
還有上周五line在12:04就通知大家開會了

例如最近收到的開會通知長這樣
http://imgur.com/8Kfdeo7

想請問這種情況有無違反勞基法35條
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
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可以LINE照相或取得會議記錄影本去檢舉嗎?
是向勞工局檢舉嗎?
請知道的人幫忙給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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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0-26
會議通知有清楚要員工一定要參加嗎?不參加對員工有任何影
響嗎?
Selena avatarSelena2015-10-30
如果是強制性 那就一定違法 如果是自由參加且不會影響勞工
任何權益 那就不違法(但其實有點爭議)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10-31
我老闆是會買subway邊吃邊聽 其實還好
Ula avatarUla2015-11-01
(是會買subway請大家吃)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11-04
所以開會就不能吃飯?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1-05
建議跟主管題一下,不然直接撕破臉不太好
Elma avatarElma2015-11-07
快點錄影錄音寄到勞工局 午休一律平躺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11-11
誰夠狠誰就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