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就業婦女/父母的育兒權益,請大家幫忙! - 職場
By Hamiltion
at 2011-07-10T22:41
at 2011-07-10T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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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職業婦女朋友們好:
冒昧打擾了。
由於這個制度關切職業婦女能否安心就業,因此,在此懇請各位婦女朋友們願意
撥空瞭解這個可能關乎各位育兒的權益。
多年前,民間團體組織聯合推動「保母托育管理制度」,要求國家為雙薪就業家庭
提供0-12歲全套的公共化托育服務——包括0-2歲的「保母管理支持系統」、2-6歲
的「幼兒園」,以及6-12歲的「國小學童課後照顧」,以支持婦女/父母就業,減
輕婦女/父母的托育負擔。
透過公共化(非公營,而是由政府、民間組織,以及學者專家代表共同參與與決策),
提供就業婦女/父母「平價、質優、近便性高的托育服務。
其管理模式是由中央政府(兒童局/教育部)、民間組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婦女
組織代表、勞工組織代表,幼教保工作組織代表等)以及學者專家三方組成一「民
主組合模式的委員會」,負責規劃與決策相關制度、管理等規範,並由「中央政府」
負責籌措財源,協助各地方政府成立「保母支持系統」,提供各地方婦女使用,並
要求地方政府也成立相同模式的「保母托育管理委員會」,以求托育管理制度能夠
雙向(中央--地方)溝通,相輔相成:地方碰到重大事情,可以向上回報中央政府,
由中央的「民主組合決策委員會」處置,適時地調整相關事項。
由於諸多團體的努力,「保母托育管理制度」終於在2008年上路。各縣市「保母支
持系統」提供婦女/父母「唯一安全」找保母管道(《親子天下雜誌》評定為
「目前家長尋找保母的唯一較有保障的管道」,請見2011年4月號)。而且使用系統
內的保母,還有3千元補助(弱勢家庭為5千)。
此外,目前全台至少已經有17各縣市政府陸續成立「保母托育管理委員會」,有的
已經開過至少4次會議,甚至會議記錄都已上網。
在這樣的情況下,主責保母管理制度的中央單位兒童局,聯合相關學者、官員,卻
要透過立法,也就是《兒少法》修法,把保母改成「登記制」;沒有學歷、專業、
證照的要求,只要備妥相關資料登記,就會被列在各政府提供的「合格」保母名單
內。甚至托育環境安全都是由保母「自行」簽「切結書」保證安全,出事了,各別
家庭自己承擔。
相對地,現在保母支持系統裡的保母都是受過訓練、有照的保母,其資格、托育環
境安全等,都是經過保母督導檢核。再者,保母支持系統還有幫家長媒合的功能,
有糾紛,盡力幫忙排解,相關功能,請見:
保母「登記制」無助安心托育——王兆慶
http://theater-of-nordic-ideas.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09.html
雖然目前保母制度仍有問題待解決(事實上是需要更多父母參與),但這至少是政
府開始為兒童「真正」地擔負起責任,讓各位就業婦女/父母減輕負擔的開始。
因此,在此想請各位婦女朋友們幫忙連署,一起幫忙守護兒童的托育安全以及
婦女/父母的權益:
「保母管理要立法 別等出事才悔恨!」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07501461100
感謝看完。
祝福大家 身心安康,工作順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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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11-07-12T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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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11-07-15T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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