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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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10-12-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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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幾天與對方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開轎車直行車輛(閃黃燈),對方是騎乘機車轉彎車輛(閃紅燈),他撞到我轎車左前方,造成小腿骨折開刀打鋼釘。
1、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及住院費共8萬加上1年無法工作合計40萬台幣,我當時我是直行車,路權是我的,你過來撞我,還要我賠償...很無奈!(!請問有何救濟的方式?)
2、當時車禍發生,對方知道路權輸我,咬我超速駕駛,可是現場機車刮地痕7公尺,換算我轎車速度也才39公里...,我不知如何是好??
3、車禍發生我馬上打給保險公司辦出險,我也告訴對方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做理賠,可是她竟說保險公司理賠不足40萬,剩餘要叫我出...這樣合理嗎?
4、如果真的談不攏,他要告我過失傷害,這個構成要件符合嗎?檢察官會起訴嗎?我該如何做...
已更新項目:
我的想法!!
車禍發生當時我已過路口3分之2,且係他騎機車沒有遵守支道讓幹道車先行,而發生車禍!!
如果這樣我需負責他的所有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等等...
那我換角度說,我今天騎機車故意去撞汽車讓自己受傷,對方就活該倒楣要負責一切費用,這樣合理嗎?而且又要背一條過失傷害....合理嗎??
我今天已經告訴對方說已辦理出險,請保險公司理賠,但他堅決要他所要求的金額,如果是這樣,我不想付,這樣我會怎樣??
真的很無奈...麻煩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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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
By Ivy
at 2010-12-31T06:27
智多星回答你~ 我前幾天與對方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開轎車直行車輛(閃黃燈),對方是騎乘機車轉彎車輛(閃紅燈),他撞到我轎車左前方,造成小腿骨折開刀打鋼釘。
依你敘述,你的路段是閃黃燈,屬於主幹道,對方路段為閃紅燈,為支線,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定,行經交岔路口時,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對方因此為肇事主因,你有沒有肇事次因,依當時筆錄而定。建議先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好好敘述自己有利的論點。 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及住院費共8萬加上1年無法工作合計40萬台幣,我當時我是直行車,路權是我的,你過來撞我,還要我賠償...很無奈!(!請問有何救濟的方式?)
醫療費用有強制險可以理賠: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對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賠償,如下: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主因七成、次因三成),較常見,供你參考。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當時車禍發生,對方知道路權輸我,咬我超速駕駛,可是現場機車刮地痕7公尺,換算我轎車速度也才39公里...,我不知如何是好??
不用理對方說什麼,警方研判你有無超速是依你的筆錄及現場跡證來斷定的。但即便你沒有超速,還是有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等肇事次因的可能。 3、車禍發生我馬上打給保險公司辦出險,我也告訴對方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做理賠,可是她竟說保險公司理賠不足40萬,剩餘要叫我出...這樣合理嗎?
對方的損失乘上肇事責任比例,應只有三成的12萬元,所以暫時不用擔心這個問題。而你如果有加保任意險,你的賠償責任就是由保險公司於保額內替你負責,你不需要出錢! 4、如果真的談不攏,他要告我過失傷害,這個構成要件符合嗎?檢察官會起訴嗎?我該如何做... 如果警方研判你有肇事因素的話,那就有可能認定為過失,而對方有受傷,構成要件該當,檢察官當然有可能會起訴。爭取與對方和解吧!和解後就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了。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祝你順利 加油~!!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5145048/o/1610122707...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5145048/o/1610122707...

2010-12-29 09:16:47 補充:
你思考的方向是正確的,要是在沒有肇事責任的情況下(例如自己去給汽車撞),那汽車當然是不用負賠償責任的!你的案件也是一樣,你並不一定會有肇事責任,需要賠償對方醫療以外的費用,是建立在你有肇事責任的情況下!所以你還是等初判表出來再跟對方談吧!
如果對方所提的金額太不合理,那你當然也沒必要接受,即便讓對方告上法院,判賠的金額也不會這麼高。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0-12-27T20:09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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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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