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說明權責 - 工作
By Callum
at 2011-05-14T00:00
at 2011-05-1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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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輕型機車過馬路(東向西)地上刮痕1.7m(車頭方向被撞成西向東); 被重型機車撞到(南向北直行)(慢車道進入快車道)地上刮痕2.3m
),在靠近中線處被撞(尚未過中線),是否判定只講路權而不分對錯(加強說明雙方都認知重機撞輕機),向各位大大請教
Update:
1.交通警察的紀錄敘述當事者(輕型車)認定有誤但警察認為敘述無誤(當事者未簽名,家人代簽)
2.交通鑑定單位還告知說他們無法更改交通警察的敘述所以一切依照警察判定的為主鑑定結果還是以陸權為主
3.當事者脊椎與腿部受傷至今尚未復原且影響部分工作
4.不知接下來當事者應該如何處置
Update 2:
5.左右如何區分,(判定肇事主因輕機過馬路)
),在靠近中線處被撞(尚未過中線),是否判定只講路權而不分對錯(加強說明雙方都認知重機撞輕機),向各位大大請教
Update:
1.交通警察的紀錄敘述當事者(輕型車)認定有誤但警察認為敘述無誤(當事者未簽名,家人代簽)
2.交通鑑定單位還告知說他們無法更改交通警察的敘述所以一切依照警察判定的為主鑑定結果還是以陸權為主
3.當事者脊椎與腿部受傷至今尚未復原且影響部分工作
4.不知接下來當事者應該如何處置
Update 2:
5.左右如何區分,(判定肇事主因輕機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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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1-05-17T11:31
at 2011-05-17T11:31
),在靠近中線處被撞(尚未過中線),是否判定只講路權而不分對錯(加強說明雙方都認知重機撞輕機),向各位大大請教 該路口應無號誌,無號誌路口路權研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不是一開始就直接看左右方車來研判,是要先看幹支道(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無區分幹支道再看車道數(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若車道數相同再看直行或轉彎(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若同為直行或轉彎車再看左右方相對位置,即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2011-05-15 00:02:19 補充 1.交通警察的紀錄敘述當事者(輕型車)認定有誤但警察認為敘述無誤(當事者未簽名,家人代簽)
2.交通鑑定單位還告知說他們無法更改交通警察的敘述所以一切依照警察判定的為主鑑定結果還是以陸權為主
3.當事者脊椎與腿部受傷至今尚未復原且影響部分工作 傷勢不輕,建議先行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4.不知接下來當事者應該如何處置 若需協助,可先傳真現場圖給我看看,另醫療費用可先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2011-05-15 00:05:43 補充 5.左右如何區分,(判定肇事主因輕機過馬路) 依當事人位置,另一當事人在其左側即為左方車。若依你所述的情形,重機車為左方車,輕機車為右方車。 後續若有任何車禍及車禍理賠問題請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By Susan
at 2011-05-16T07:32
at 2011-05-16T07:32
2011-05-14 17:36:31 補充: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詢問交通警察。
By Donna
at 2011-05-14T10:53
at 2011-05-14T10:53
是以左方車與右方車判斷
左方車為肇事主因
右方車有無肇事因素須做鑑定
過不過中線因素較少(這點是以左方車來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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