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派遣=臨時工? - 工作
By Kristin
at 2010-03-31T00:00
at 2010-03-3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出社會就從事工廠工作
後來幾年轉往服務業
最近待業中
翻開報紙想找工廠的單純工作
尋覓了一陣子發現
許多公司工廠的職缺都轉為不知何時興起的人力派遣銀行所拿下
這個行業的興起對辛苦的勞工們到底好處在哪?
低到不能再低的時薪?
勞工福利?三節年終?
解雇不須理由?
大公司產量訂單穩定就算了
連只有幾隻貓的小工廠也參一咖
今天有訂單叫你上班
明天沒訂單叫你回家
說好聽叫[試用派遣員工]
說實在是[廉價臨時工]
人力公司ㄧ家一家的開
為了業績什麼爛待遇爛工作都接
勞工們的收入一年比一年低
企業老闆情願讓人力公司受惠
也不願意多疼惜辛苦的基層勞工培養向心力及穩定品質
我就遇過一家很爛的派遣公司
25號應徵說好26上班
派遣契約3個月
晚上打電話來叫你27再上班
26晚上又電話叫你28再上班
27晚上又打電話來說工廠訂單緊縮
什麼時候上班[待通知]
我不禁想問~什麼時候我們都變成廉價臨時勞工了?
難道政府對於派遣公司的素質及企業索派的規模標準都毫無章法嗎?
越來越嚴重的就業問題並不見因人力派遣公司的興起而改善
台灣勞工被層層剝削窮人更窮
希望大家針對問題發表意見
已更新項目:
我知道真的為勞工媒合工作爭取福利的優質派遣公司還是有的
但我相信素質差的居多
勞工抱怨案例時有所聞
例如:工作用具衣物須上工時自行付費購買
或是收取其他名目費用(還聽過登錄費)
或是給最低時薪95元~午餐自理(給餐要扣薪)
或是不幫你加勞健保~要加要再扣薪
最常見的是不管你是因為太過操勞或是被正職員工排擠或是任何因素而離職
不按他規定的7天離職程序的話~還沒工資領(這點我很有意見)
理論上你都沒保障我明天有工作做~等同像臨時工一樣
為什麼我工作5天不適應離職卻不給我工資???
人家工地臨時工還能日領...
請問~這些都是合法的嗎?
企業申請外勞有條件~全部改成派遣試用連每月最低薪資保障都免了
可憐的台灣人幾乎比外勞還不如
後來幾年轉往服務業
最近待業中
翻開報紙想找工廠的單純工作
尋覓了一陣子發現
許多公司工廠的職缺都轉為不知何時興起的人力派遣銀行所拿下
這個行業的興起對辛苦的勞工們到底好處在哪?
低到不能再低的時薪?
勞工福利?三節年終?
解雇不須理由?
大公司產量訂單穩定就算了
連只有幾隻貓的小工廠也參一咖
今天有訂單叫你上班
明天沒訂單叫你回家
說好聽叫[試用派遣員工]
說實在是[廉價臨時工]
人力公司ㄧ家一家的開
為了業績什麼爛待遇爛工作都接
勞工們的收入一年比一年低
企業老闆情願讓人力公司受惠
也不願意多疼惜辛苦的基層勞工培養向心力及穩定品質
我就遇過一家很爛的派遣公司
25號應徵說好26上班
派遣契約3個月
晚上打電話來叫你27再上班
26晚上又電話叫你28再上班
27晚上又打電話來說工廠訂單緊縮
什麼時候上班[待通知]
我不禁想問~什麼時候我們都變成廉價臨時勞工了?
難道政府對於派遣公司的素質及企業索派的規模標準都毫無章法嗎?
越來越嚴重的就業問題並不見因人力派遣公司的興起而改善
台灣勞工被層層剝削窮人更窮
希望大家針對問題發表意見
已更新項目:
我知道真的為勞工媒合工作爭取福利的優質派遣公司還是有的
但我相信素質差的居多
勞工抱怨案例時有所聞
例如:工作用具衣物須上工時自行付費購買
或是收取其他名目費用(還聽過登錄費)
或是給最低時薪95元~午餐自理(給餐要扣薪)
或是不幫你加勞健保~要加要再扣薪
最常見的是不管你是因為太過操勞或是被正職員工排擠或是任何因素而離職
不按他規定的7天離職程序的話~還沒工資領(這點我很有意見)
理論上你都沒保障我明天有工作做~等同像臨時工一樣
為什麼我工作5天不適應離職卻不給我工資???
人家工地臨時工還能日領...
請問~這些都是合法的嗎?
企業申請外勞有條件~全部改成派遣試用連每月最低薪資保障都免了
可憐的台灣人幾乎比外勞還不如
All Comments
By Lydia
at 2010-03-31T21:55
at 2010-03-31T21:55
澳、東北亞)派遣業都己經是算主流了,目前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注意到派遣業
這一塊的法律問題,政府已經有要在修法了,國外對派遣員工是有相當的法
律保障,目前台灣是還沒有相關的法律!
勞委會修法 終結「免洗筷」人力 (商業週刊更新日期:2010/03/10 16:17 文/林孟儀)
今年農曆年期間 ,當許多人盤算如何運用年終獎金時,在台灣約有五十二萬人,即便有工作,卻根本不寄望能夠領年終獎金。他們,就是派遣人員。
這群人,不僅沒有年終獎金、福利、獎金、津貼,也無法累積年資、一年至少七天的特休年假也永遠享受不到;甚至領到的薪水經派遣公司抽成後,可能還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最低薪資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 但是明年,情況將改變,因為勞委會今年將大舉修改《勞動基準法》,其中針對爭議性高的派遣人員薪資福利,特別以專章保障規範,二月底通過委員會審議後,五月底將送進立法院。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形容,過去派遣勞動力,用過即丟,「像免洗筷一般」,現在總算看到變革。
在勞委會提出的修法草案中,採負面表列的方式,凡涉安全及專業者列為禁止使用派遣人員的範疇,目前禁止的有六類:醫事人員、保全、船員、航空安全人員、大眾運輸駕駛及採礦人員。同時,草案中也規範了企業使用的派遣人員,應以不超過事業單位員工總額的一○%為限,將勞動派遣法制化。 派遣的出現,原意是為企業節省一些勞力成本、增加運用人力的彈性,「派遣是要幫企業省下招募、訓練的成本,而不是讓企業節省資遣費和資遣流程。」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強調。
儘管時勢所趨,派遣成為必要之惡,但在美國、德國、日本,多半是高度專業、企業又不需要長期養著人的技術領域,才使用派遣,例如同步口譯人員或軟體工程師。但是派遣概念一引進台灣,這個以科技製造與傳統產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卻讓派遣形態成了低技術、高勞力的臨時性補充人力需求。
派遣,牽扯到複雜的三方關係,即派遣人員、派遣公司和要派企業三者。而派遣又可分為「登錄型」和「常雇型」兩種,前者是指派遣人員有工才登記上工,沒工就回家吃自己;後者則是將派遣公司視為派遣人員的雇主,就算沒有工可做,勞健保、年資累計、年終獎金等也應由派遣公司負責。 日本已全面禁止登錄型派遣,台灣則高達九成九屬於登錄型派遣。這次的修法草案確定了,派遣公司應該擔負起「雇主」的責任,而要派企業更是負有連帶的共同責任,必須一起承擔派遣人員職災、薪資、資遣費等責任。試圖將國內的登錄型派遣引導為常雇型的派遣,掐緊市場末端,讓派遣公司和要派企業負擔照顧派遣人員的共同責任。
政府出手,規範派遣勞動市場已經跨出第一步,但像日劇《派遣女王》中,身為派遣人員卻享有高薪、高工作自由,在台灣恐萬中無一。如何讓派遣人員目前處境獲得改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By Linda
at 2010-04-02T18:05
at 2010-04-02T18:05
用契約來迴避該給勞方的權益
還切割勞工的利益給派遣公司
原本勞基法規定就算有訂契約
一但違反勞基法就是不行
現在約聘制一出現就把契約凌駕於勞基法之上
政府應該是要保障勞工的
不是幫著老闆坑殺勞工的好嗎!
By Jessica
at 2010-03-31T20:50
at 2010-03-31T20:50
By Doris
at 2010-04-03T15:45
at 2010-04-03T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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