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6/1是星期六(國民年金相關)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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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今年5/31(五)於上一間公司離職
新公司原本講好6/1(六)上班
但是遇到周休二日...所以改成6/3(一)到職

結果上個月發薪的時候 新公司薪水沒有算整個月(6月)
是扣掉6/1跟6/2這兩天 從6/3開始算到6/30
我打電話去臺北市勞動局 他們說按照勞基法
周休二日的公司的確可以扣薪 但是可以申訴與協調
我懶得申訴 所以就認命了= =

可是今天收到國民年金的通知
催繳6/1跟6/2這兩天"失業"的錢
雖然只有區區52元

但是這兩天沒有拿到薪資 還要再繳錢給政府
覺得很不是滋味
請問大家我可以不要繳52元嗎?

(另外今年2/28那天是星期日 我在政府某個單位當約聘人員
剛好做到2月底 離職的單子我是寫3/1離職 也就是3/1就沒去了
離職的單位也沒有跟我追討2/27(六)跟2/28(日)這兩天沒上班的薪資阿

請問政府的法令是不是有漏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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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8-01
你先去了解一下國民年金是啥...這不是失業罰款!!
Doris avatarDoris2013-08-05
等65歲時你會賺回來的加油!
Emily avatarEmily2013-08-06
沒有強制要繳,看你怎麼想。這不是勞健保強買強賣的...
Linda avatarLinda2013-08-10
講好聽點-龐氏騙局,講難聽點-老鼠會,Google去查查吧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13
一堆年輕人沒在繳的,就是不想當最後一批老鼠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8-16
裡面有條爛法,結婚沒繳會罰配偶,這有被執行喔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8-18
失業罰款無誤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8-19
逼待業者上工的保險措施。
Tom avatarTom2013-08-23
沒繳過國民年金 話說上班沒從一號開始上不能領全薪是
真的還滿正常的一件事喔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24
我也遇到一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