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加班時數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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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百大企業,週休二日(六日)
六日其一為休息日或例假日,
已知若休息日加班出勤未滿4小時,
員工若有事請假 ,可依實際加班時數計

但公司卻拿出關於加班的勞動部函釋,
然後跟我們解讀休息日若未滿4小時,
可配合協商取消剩餘時數,以實際時數計

這種類似員工自行請假,但卻是資方要求
而實際事後也沒請假紀錄,
僅以書面要求員工簽名,爾後依規施行,
國定假日也有相同情況,未滿8小時依實際出勤時數計

想請問這種簽一個名,就將作一算四抹殺
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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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17-08-02
你要檢舉嗎? 不檢舉就只能吞,多說無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8-03
基本上你要看釋函內容,而不是只叫你簽名就簽名
只會簽名都不看,哪天被賣了都不知道
Edith avatarEdith2017-08-08
涵釋內容公司從哪來的?勞動部?叫公司把來源提供出來
Lydia avatarLydia2017-08-08
應該是指勞動條3字第1060130987號函,這份讓公司開漏洞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8-10
就函釋精神應該是補正員工臨時有事時,不必依做1領4的
規定算加班費,但相反來講,變成可以要求員工自己出具同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8-15
意書,變成只領實際時數的加班費,但應該要每次事實發生
Agnes avatarAgnes2017-08-20
時都要簽名同意,並備註原因,應該是不能一次同意的
Necoo avatarNecoo2017-08-25
雖然我公司就是都以4-8-12計算,但是勞動部開這種涵釋
我還是想講,幹!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8-28
台灣老是罵民粹,結果都幫老闆大開方便之門,車照買,玩小三
David avatarDavid2017-09-01
掌管立法的有可能搞自己的金主嗎? 然後政府官員說穿了不過
Mia avatarMia2017-09-05
是掌管立法底下的狗罷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9-09
會鑽漏洞的公司99%都是爛公司 有能力還是換家吧
Necoo avatarNecoo2017-09-14
原則上那個函釋只有說的是工時,休息日加班費須看你
請的假別去做計算,非一定就是按照實際出勤工時
Puput avatarPuput2017-09-15
另國定假日部分不管出勤多少小時當日工資均須加給付,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9-19
非已實際出勤工時
加倍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9-20
再補充一下,國定假日出勤低於8小時均要給8小時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