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本身是單親媽媽,帶2個小孩一個小一、一個小四二個小孩的監護權都是歸我前夫未在娶,但無收入現在如果我再結婚的話會影響到小孩低收的問題嗎?因為目前想再婚的對方是殘障人士,有殘障津貼收入雖然不高、但持有公司微薄的股份男方家中的經濟也算免強如果我跟他結婚了申請低收入戶還是會將小孩算到他跟他家人的嗎如果小孩的戶口是在我爸爸家(小孩的外公)情況會較好嗎?因為考量如果再結婚,如果低收不見了壓力勢必是會較大一些
低收入戶再婚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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