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申請的過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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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2個子女戶口在公公(50幾歲)名下!!先生有一個弟弟,公婆離婚!!如果我要申請低收入戶(新竹縣),申請的過嗎?該如何算?這樣是要算幾個人頭??平均不可超過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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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Leila2010-11-09
我&先生&2個子女戶口在公公(50幾歲)名下!!先生有一個弟弟,公婆離婚!!如果我要申請低收入戶(新竹縣),申請的過嗎?該如何算?這樣是要算幾個人頭??平均不可超過多少錢?!你們有工作能力人4名。已超過標準,與規定不符!‧台灣省:9,829‧台北市:14,558台北縣:10,792‧高雄市:11,309‧彭湖縣:7,400‧金門:6,400.連江:6,500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以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1-09
公公(50幾歲)通過機會是000000000不可能啦!平均一個有工作能力的人要養1個多人以上才有機會。妳家全戶3人仰2個小孩肯定通不過。再者,妳全家5人家起來存款超過25萬就肯定通不過。妳全家家起來有那麼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