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與寄居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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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就是我要申請低收入戶但是我寄居在我舅舅家這樣我可以申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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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0-09-07
低收入戶與寄居我想問一下就是我要申請低收入戶但是我寄居在我舅舅家這樣我可以申請嘛!寄居在我舅舅家,需列入共同生活戶計算。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最低生活費:‧台灣省:9,829‧台北市:14,558台北縣:10,792‧高雄市:11,309‧彭湖縣:7,400‧金門:6,400.連江:6,500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以下兒童外,餘不論有無工作,均依其專長,政府所訂標準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