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最好只是有企業的問題 - 職場
By Audriana
at 2018-11-19T14:26
at 2018-11-19T14:26
Table of Contents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https://53973000.blogspot.com/2018/11/blog-post.html?spref=fb&m=1
即時新聞分析:低薪最好只是有企業的問題,請問能力與說明不符,是否也算是詐欺呢?
。
今天的這篇文章,我是針對前日通過的就業服務法條文,針對4萬以下的薪資如果再寫面
議的話,業者將會被裁罰,有人問我這是一個好立法嗎?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一、薪資 = 勞工的能力 + 業者的意願:
我常說就業就是一種商業的行為,你有多少的價值,就會值多少的價格,就像有一間滷肉
飯每每在漲價,消費者在網路上幹譙到不行,但人家還是照樣開門做生意,每天仍是門庭
若市。這個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所以薪資不是用硬性的法律來規定業者一定要給予一
定程度的薪資,勞工的能力其實在勞基法中根本沒有人在討論了不是嗎?很多求職者的能
力與薪資不成比例,結果最後業者還要付資遣費讓他走人,請問這對企業內其他的勞工公
平嗎?我多次點出這個問題,但仍沒有長官或立委敢出來討論的,因此這種立法如果是含
蓋式的將求職者的能力做一包,然後枉顧業者的意願再多出錢,這不是立法,這只是一種
選舉政策的考量與討好罷了。
二、基本工資邏輯的遺毒,在這次的修法中也看到了:
基本工資其實每一個國家都會有類似的規定,但我之前也提過,基本工資不是不可以用,
而是要針對特定年齡層,比如說24歲-26歲,50歲-60歲,初入職場、年老還要工作者理當
要受這個保護,其他層級的,請問你不該用自己的能力來追求更好的待遇嗎?我講這句話
一定會被罵、被批評,政府的修法政策太過於傾向勞工,這就會讓平衡失調,先給錢再出
力???至少我出社會不是這個樣子的,到底是要保住基本薪?還是要追求高薪?只能說
基本工資的毒藥如果只太多的話,薪資仍是不會有起色的!
三、所謂的法律是要規範雙方,而不是單純的資方:
法律是要同時的保障雙方與約束雙方,權利與義務是雙向的,每次的立法看起來是有利於
勞工,但長遠來看其實都是不利於勞工的,政府不用給薪資,反道可以因為薪資的上漲,
多增加勞健保費的稅收,這是哪門子的立法邏輯?
勞檢政策調高罰鍰的結果是什麼?
各位投訴的勞工們真的有拿到錢嗎?
錢都入政府的口袋了不是嗎?
哪來的有利於勞工?我根本沒有從這一次的法案中看到任何有利於勞工的邏輯。如果只是
又用老招,把手伸進去資方的口袋拿錢,結果就是資方又可以再度的巧立名目、另謀他法
去把錢從勞工身上找回來,又再度的陷入惡性的循環之中。
四、所謂的影響將會讓工作更加的難找:
這個影響我已經看到了,也收到實際的求助案例,有些業者開始要求求職者面把包包放在
外面,並且把合約條款簽完就直接收走,合約表面上寫月薪4萬,但實際是含勞健保及勞
退及其他的科間,這種事情又再度的發生了,政府啊如果還是埋頭繼續這麼搞下去,勞工
將會直接的受害!
結語:
這是我的看法,歡迎各位來指教,勞基法講的是平衡,不是輸贏,文章寫了四年,還是看
見這種邏輯充斥在立法政策中,找一群不專業、沒有工作過、學者來立法,勞工的未來真
的是無保障,與各位分享!
--
https://53973000.blogspot.com/2018/11/blog-post.html?spref=fb&m=1
即時新聞分析:低薪最好只是有企業的問題,請問能力與說明不符,是否也算是詐欺呢?
。
今天的這篇文章,我是針對前日通過的就業服務法條文,針對4萬以下的薪資如果再寫面
議的話,業者將會被裁罰,有人問我這是一個好立法嗎?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一、薪資 = 勞工的能力 + 業者的意願:
我常說就業就是一種商業的行為,你有多少的價值,就會值多少的價格,就像有一間滷肉
飯每每在漲價,消費者在網路上幹譙到不行,但人家還是照樣開門做生意,每天仍是門庭
若市。這個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所以薪資不是用硬性的法律來規定業者一定要給予一
定程度的薪資,勞工的能力其實在勞基法中根本沒有人在討論了不是嗎?很多求職者的能
力與薪資不成比例,結果最後業者還要付資遣費讓他走人,請問這對企業內其他的勞工公
平嗎?我多次點出這個問題,但仍沒有長官或立委敢出來討論的,因此這種立法如果是含
蓋式的將求職者的能力做一包,然後枉顧業者的意願再多出錢,這不是立法,這只是一種
選舉政策的考量與討好罷了。
二、基本工資邏輯的遺毒,在這次的修法中也看到了:
基本工資其實每一個國家都會有類似的規定,但我之前也提過,基本工資不是不可以用,
而是要針對特定年齡層,比如說24歲-26歲,50歲-60歲,初入職場、年老還要工作者理當
要受這個保護,其他層級的,請問你不該用自己的能力來追求更好的待遇嗎?我講這句話
一定會被罵、被批評,政府的修法政策太過於傾向勞工,這就會讓平衡失調,先給錢再出
力???至少我出社會不是這個樣子的,到底是要保住基本薪?還是要追求高薪?只能說
基本工資的毒藥如果只太多的話,薪資仍是不會有起色的!
三、所謂的法律是要規範雙方,而不是單純的資方:
法律是要同時的保障雙方與約束雙方,權利與義務是雙向的,每次的立法看起來是有利於
勞工,但長遠來看其實都是不利於勞工的,政府不用給薪資,反道可以因為薪資的上漲,
多增加勞健保費的稅收,這是哪門子的立法邏輯?
勞檢政策調高罰鍰的結果是什麼?
各位投訴的勞工們真的有拿到錢嗎?
錢都入政府的口袋了不是嗎?
哪來的有利於勞工?我根本沒有從這一次的法案中看到任何有利於勞工的邏輯。如果只是
又用老招,把手伸進去資方的口袋拿錢,結果就是資方又可以再度的巧立名目、另謀他法
去把錢從勞工身上找回來,又再度的陷入惡性的循環之中。
四、所謂的影響將會讓工作更加的難找:
這個影響我已經看到了,也收到實際的求助案例,有些業者開始要求求職者面把包包放在
外面,並且把合約條款簽完就直接收走,合約表面上寫月薪4萬,但實際是含勞健保及勞
退及其他的科間,這種事情又再度的發生了,政府啊如果還是埋頭繼續這麼搞下去,勞工
將會直接的受害!
結語:
這是我的看法,歡迎各位來指教,勞基法講的是平衡,不是輸贏,文章寫了四年,還是看
見這種邏輯充斥在立法政策中,找一群不專業、沒有工作過、學者來立法,勞工的未來真
的是無保障,與各位分享!
--
All Comments
By Ida
at 2018-11-22T13:00
at 2018-11-22T13:00
By Agnes
at 2018-11-23T10:51
at 2018-11-23T10:51
By Belly
at 2018-11-25T10:13
at 2018-11-25T10:13
By Mia
at 2018-11-29T22:59
at 2018-11-29T22:59
By Gilbert
at 2018-12-01T00:41
at 2018-12-01T00:41
By Charlotte
at 2018-12-05T13:35
at 2018-12-05T13:35
By Rebecca
at 2018-12-05T18:42
at 2018-12-05T18:42
By Dorothy
at 2018-12-06T15:08
at 2018-12-06T15:08
By Odelette
at 2018-12-08T04:26
at 2018-12-08T04:26
By Emma
at 2018-12-10T07:06
at 2018-12-10T07:06
By Olive
at 2018-12-11T03:06
at 2018-12-11T03:06
By Zora
at 2018-12-11T08:03
at 2018-12-11T08:03
By Hedy
at 2018-12-15T20:53
at 2018-12-15T20:53
By Puput
at 2018-12-19T13:24
at 2018-12-19T13:24
By Christine
at 2018-12-19T19:28
at 2018-12-19T19:28
By Christine
at 2018-12-21T05:37
at 2018-12-21T05:37
By William
at 2018-12-22T19:59
at 2018-12-22T19:59
By Hamiltion
at 2018-12-25T19:47
at 2018-12-25T19:47
By Mary
at 2018-12-28T01:15
at 2018-12-28T01:15
By Zora
at 2018-12-31T00:38
at 2018-12-31T00:38
By Emily
at 2019-01-04T12:34
at 2019-01-04T12:34
By Elizabeth
at 2019-01-05T06:42
at 2019-01-05T06:42
By Zenobia
at 2019-01-07T04:15
at 2019-01-07T04:15
By Edwina
at 2019-01-09T14:42
at 2019-01-09T14:42
By Carol
at 2019-01-10T21:13
at 2019-01-10T21:13
By Una
at 2019-01-14T03:34
at 2019-01-14T03:34
By Liam
at 2019-01-14T10:25
at 2019-01-14T10:25
By Hedwig
at 2019-01-19T09:04
at 2019-01-19T09:04
By Ingrid
at 2019-01-21T17:53
at 2019-01-21T17:53
By Yuri
at 2019-01-22T17:15
at 2019-01-22T17:15
By Dinah
at 2019-01-22T19:17
at 2019-01-22T19:17
By John
at 2019-01-26T05:55
at 2019-01-26T05:55
By Doris
at 2019-01-29T18:17
at 2019-01-29T18:17
By Kumar
at 2019-01-30T17:08
at 2019-01-30T17:08
By Selena
at 2019-02-04T07:12
at 2019-02-04T07:12
By Kristin
at 2019-02-04T13:00
at 2019-02-04T13:00
By Doris
at 2019-02-07T06:14
at 2019-02-07T06:14
By Lauren
at 2019-02-08T14:02
at 2019-02-08T14:02
By Quanna
at 2019-02-10T16:21
at 2019-02-10T16:21
By Gilbert
at 2019-02-12T16:29
at 2019-02-12T16:29
By Lydia
at 2019-02-15T05:54
at 2019-02-15T05:54
Related Posts
高雄/女/31/兼職全職會計業助行政
By Callum
at 2018-11-19T11:56
at 2018-11-19T11:56
高雄/女/正&兼職/業助內勤
By Caitlin
at 2018-11-19T11:55
at 2018-11-19T11:55
代理酒、食材- 產品經理、行銷設計怎麼做
By Sarah
at 2018-11-18T12:58
at 2018-11-18T12:58
老一輩的業務都比較油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8-11-18T12:52
at 2018-11-18T12:52
請問老闆不讀不回是什麼意思?
By Damian
at 2018-11-18T00:46
at 2018-11-18T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