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事情是這樣的
我找了一個一天的打工,
原文是說9:00-18:00(供一餐;休息一小時)
實際工時8小時,下班領現1200
但沒注意看,當天到現場發現後問其他人的薪資怎麼算,
他們說170*8下班領現,所以大家都是拿1360,都認為PO文的人打錯了
然後下班後我領了1360,過了1天找我來的人要我匯160給他
(他當天不在場,好像每個工讀生都是由不同的負責人找來的)
然後我說我只能匯1360-(158*8)=96給你
結果對方說他供餐供水,且當初1200我也同意
(ps.我很少接所以當初沒注意最低時薪)
並說"現在這樣是要我PO各大社團嗎"
"哪裡違反勞基法了"
--------------------------------------------------------------
我心中滿滿問號+無言,後來上網查了看到兩種說法:
1.薪資是基本,供餐是福利
供餐與否應該是雇主的選擇,依法不能扣抵薪資
2.工資指的是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除了用現金給付,
也可以用「實物」方式給付
想知道這樣的給薪方式真的符合勞基法嗎?
第一次遇到這樣算薪水的方式
而且對方說要PO各大社團(FB)是不是觸及個資法?
----------------------------------------------------------------
事情後續: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已經請當天上班的同事去幫我問公司負責發錢的人這件事,
結果得到的結果是,公司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所以我同事明天會把這個人的聯絡資料提交給公司
再看公司那邊要怎麼處理,
因為也不知道那個人怎麼有勇氣做這件事,
以為是公司內部的人或負責派遣的人.
結果好像是抓住一些人力漏洞去做這件事.
我發這篇文主要是想了解勞基法是怎麼算薪資的
所以會再向勞工局的勞基法相關單位問清楚.
因為若是符合勞基法而我先答應了我當然會匯160給對方,
但若違反勞基法,即使雇主自己這樣規定也還是以勞基法為準.
--
我找了一個一天的打工,
原文是說9:00-18:00(供一餐;休息一小時)
實際工時8小時,下班領現1200
但沒注意看,當天到現場發現後問其他人的薪資怎麼算,
他們說170*8下班領現,所以大家都是拿1360,都認為PO文的人打錯了
然後下班後我領了1360,過了1天找我來的人要我匯160給他
(他當天不在場,好像每個工讀生都是由不同的負責人找來的)
然後我說我只能匯1360-(158*8)=96給你
結果對方說他供餐供水,且當初1200我也同意
(ps.我很少接所以當初沒注意最低時薪)
並說"現在這樣是要我PO各大社團嗎"
"哪裡違反勞基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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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滿滿問號+無言,後來上網查了看到兩種說法:
1.薪資是基本,供餐是福利
供餐與否應該是雇主的選擇,依法不能扣抵薪資
2.工資指的是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除了用現金給付,
也可以用「實物」方式給付
想知道這樣的給薪方式真的符合勞基法嗎?
第一次遇到這樣算薪水的方式
而且對方說要PO各大社團(FB)是不是觸及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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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後續: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已經請當天上班的同事去幫我問公司負責發錢的人這件事,
結果得到的結果是,公司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所以我同事明天會把這個人的聯絡資料提交給公司
再看公司那邊要怎麼處理,
因為也不知道那個人怎麼有勇氣做這件事,
以為是公司內部的人或負責派遣的人.
結果好像是抓住一些人力漏洞去做這件事.
我發這篇文主要是想了解勞基法是怎麼算薪資的
所以會再向勞工局的勞基法相關單位問清楚.
因為若是符合勞基法而我先答應了我當然會匯160給對方,
但若違反勞基法,即使雇主自己這樣規定也還是以勞基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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