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學 比例責任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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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甲以價值200萬元之保險標的於2005年8月1向B保險人投保60萬元之火災保

險,復於同年10月1日向C保險人投保120萬元之火災保險,前述2個

保險契約之保險期間均為一年,嗣於2006年7月8日發生保險事故,惟

事故發生時標的物之實際現金價值下跌至100萬元,若保險事故所致

損失程度為60%,試分別以比例責任制計算賠償金


我想請問B應該是 60*60/(120+60) 還是60*60/(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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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3-06-25
我認為是B,在保險標的物下降至100後構成複保險
Kyle avatarKyle2013-06-30
因此善意複保險,根據36,76規定各保險人應各自比利負擔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7-04
故實際損失60萬 B: 60*((120)/(120+60)) C: 60*(60/(180)
Adele avatarAdele2013-07-07
2006年7月8日B保單已經終止了吧?
Necoo avatarNecoo2013-07-09
保險期間為1年,保險事故發生時點B保險已無保險責任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7-13
應該不會有複保險的問題,似乎就剩善意超過保險問題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7-16
B沒責任了+1,陷阱題!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7-17
請用[課業]標題分類 置底文修改標題教學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