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25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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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結婚後,以自己為被保險人

向A保險公司投保人壽險

並於受益欄寫"妻"

投保3年後離婚

甲離婚後與丙結婚

甲死亡

下列關於受益人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離婚後,因乙喪失保險利益,故乙不得請領保險金

B.甲乙離婚後,甲並未變更受益人為丙,故保險金應交付契約定立時妻子乙

C.甲死亡時與其有夫妻關係者為丙,丙對甲有保險利益,故應為受益人

D.衡諸契約訂立時甲指定"妻"為受益人之真意,應系保障甲身故時具婚姻關係之妻
故受益人應為丙



我覺得答案是B
但考選部給D

B是實務見解

74年民一自0104號復台高院認為
受益人來自保險契約的指定,非身分關系
除非要保人以保險法111條第一項
以契約或遺矚另行變更受益人外,其妻之受益權,以告確定

大家覺得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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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6-08-11
我直接寫B !也納悶
Cara avatarCara2016-08-13
話說怎麼這題沒像今年流行的加上最、完全正確的字樣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8-16
我記得實例題也寫過前妻的答案 除非有變更受益人
以前我自己推論也是寫D比較合理 後來看過答案才硬改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8-20
哈哈 發現大家都把疑問點出來了,明明選擇就應該是實務
答應為主才是標準,誰知道呢
Hedda avatarHedda2016-08-20
結果這次答案又變回去了 ㄎㄎ
Noah avatarNoah2016-08-22
看有沒有人也想釋疑這題 或有強人能說新實務見解摟
Kumar avatarKumar2016-08-25
權衡之下我選D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8-26
這題上課真的是前妻阿QQ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8-27
上課教D 覺得沒問題保險實務本來就很多不一樣的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8-28
這題一定送分的拉
Irma avatarIrma2016-08-31
訂立保險契約時要保人意思表示所指的「妻」是投保時的妻
子,也就是後來保險事故發生時的前妻。
這題的爭議性很大。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9-01
不太確定 哈哈哈 我知道這則實務見解題幹是未再婚
Elma avatarElma2016-09-03
選b哭哭
Noah avatarNoah2016-09-05
後來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同一人)並沒有再作變更受益人的
動作。
Annie avatarAnnie2016-09-06
有人去提釋疑、就會覺得送分
我自己選b
Annie avatarAnnie2016-09-06
如再婚,保險金給前妻,後妻爭執的可能性很高
Olga avatarOlga2016-09-10
這題爭議大的,好像上述實務見解是前妻,但學者都是D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9-12
有人要去適宜嗎
疑xd
Elma avatarElma2016-09-15
實務見解說未變更受益人也未再婚,所以給前妻。反面推論
如再婚就給現妻,學說也是一致看法。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9-15
嗯 !所以這題就算了
David avatarDavid2016-09-20
爭議哪裡大了 你要看有沒有再婚啊 沒再婚當然給前妻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9-23
B+1
Annie avatarAnnie2016-09-25
如果沒有再婚的話 才有兩說爭議 受益權的判斷時點
如果有再婚的話 事故發生時說解出來就是丙妻受益
Megan avatarMegan2016-09-30
頂多就BD都給分,AC就洗洗睡了。受益人不用保險利益是實
務通說都一樣。一開始AC就能砍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0-03
然後訂約時說 會你至當事人真意 所以還是丙妻拿
擬制*
Puput avatarPuput2016-10-04
保險實務 D
Megan avatarMegan2016-10-05
如果有再婚 你用最高法院的訂約時說 還是會去擬制真意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0-05
認為是類名指定 答案得出來就是D
所以D就是實務見解齁 哪是學說見解
Xanthe avatarXanthe2016-10-06
真的想清楚就去釋疑,因為看目前推文的大大們,兩邊各
有其理,只是肯定不是AC是大家有共識的
Enid avatarEnid2016-10-10
不是啊 你用最高院的訂約時說 那就要擬制訂約時的真意
Sarah avatarSarah2016-10-14
契約上是類名指定啊 你怎麼會擬制成具名指定的乙啦
如果你覺得要用事故發生時說 那事故發生時的妻也是丙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0-19
結論就是兩說得出來的答案都是丙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0-20
秒選乙,但再看一次題目受益欄寫"妻",就改選丙
Leila avatarLeila2016-10-21
你引的實務見解 受益權來自契約非身份關係
是用來解決 契約上受益人類名指定繼承人 拋棄繼承的問題
Leila avatarLeila2016-10-25
江朝國老師 葉啟周老師 都有提到這個分類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0-28
受益人的受益來自契約指定 根本題無關啊
你要去討論的是「指定的是誰」「何時指定」
Ina avatarIna2016-10-29
受益來自於契約指定 問題是指定的是誰?懂嗎?
Andy avatarAndy2016-10-29
所以才會有兩個不同的時點說法 然後類名具名的問題
你一直強調受益來自契約非身份關係 根本題哪裡有關係?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1-03
記得葉老師有說過這個分類,不過忘了,要再翻下他的
書@@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1-03
選B+1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1-06
上課就教D啊 看都不用看
Jacob avatarJacob2016-11-09
葉老師教D 這八成他出的XD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1-12
實務說B喔,這題可以吵送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11-14
一試選的是實務,不是學者
Puput avatarPuput2016-11-14
劉律師的保險法有講到,是D
Jacob avatarJacob2016-11-19
上課是d沒錯。但是考試不是說實務見解是b?而且有說以實
務見解為準啊!誰要去釋疑看看?
Kama avatarKama2016-11-20
選D才符合當事人真意吧
Leila avatarLeila2016-11-21
實務根本就沒再婚,不能用吧?
Kumar avatarKumar2016-11-21
我覺得有再婚的話,D比較符合當事人真意
Gary avatarGary2016-11-25
實務見解的案例是未結婚,如果已再婚如果還是前妻才奇怪吧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1-29
訂約時就是B,可推知當事人真意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12-02
要保人本來就可隨時變更受益人
Adele avatarAdele2016-12-03
硬要扯當事人真意的話,我是覺得B跟D其實都解釋得通
Dora avatarDora2016-12-05
不過實務見解似乎比較偏B(97台上2087),不知道有沒
有釋疑的機會@@
Oscar avatarOscar2016-12-09
選B+1
Tracy avatarTracy2016-12-10
對題目真的有疑惑,怎樣都找不到正解,就只好聲請釋疑
摟,至少結果你也嚐試做了
Ethan avatarEthan2016-12-11
B+1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12
這題高x補習班的老師 有用自身的例子說過
他當初也是寫妻 後來被他老婆糾正 一定要寫她名字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2-14
不然萬一他再婚 她不就拿不到了 老師只好心不甘情不願
把妻擦掉 改成他老婆的名字
Daniel avatarDaniel2016-12-17
葉啟州老師的書上採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2-21
葉老師的文章也是認為要D喔
Lily avatarLily2016-12-25
若當事人之本意是乙的話,應該要寫乙的姓名而非配偶,故
當事人之本意應爲保險事故發生時爲配偶之人爲受益人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2-25
程政大上課時講過完全一樣的題目 應該是沒有爭議空間的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2-27
我認知的實務是,未再娶是前妻,再娶是新妻...答案D沒
錯,這個沒爭議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2-29
指定妻 為受益人 ,當時配偶為乙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02
會想到 再婚之可能嗎?
探求當事人真意 應該為乙....或者叫甲起來問
我個人覺得這一題有爭議 可去申請看看
Iris avatarIris2017-01-03
人多好辦事 說不一定會翻案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1-05
沒想到再婚可能就寫名字就好幹嘛用稱謂 比較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