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107年地方特考部分類科職缺用人機關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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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考選部107/09/11公告消息

修正107年地方特考基宜錄取分發區部分類科職缺用人機關:

宜蘭縣政府為應該府組織調整,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本(107)年8月30日來函修正107
年地方特考任用計畫彙整表基宜錄取分發區三等考試財稅行政、農業行政類科、四等考試
財稅行政類科、五等考試一般行政、財稅行政類科等5個職缺之用人機關,如附表。

附表-107年地方特考任用計畫彙總表基宜錄取分發區部分類科職缺所在用人機關修正情形
表:https://goo.gl/QL61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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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靜如海,靜水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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