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15天這樣有勞健保嗎?? - 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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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自助餐館 有五人以上的員工
有位員工做了15天之後沒有任何理由就被告知不用來了
這樣做了15天可以索取勞健保費用嗎?該如何計算?
在沒有告知之下 可以索取其他費用嗎?
自助餐算不算勞工局管的?算不算勞工?勞動結可不可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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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ah avatarDinah2010-11-22
一家自助餐館有五人以上的員工
自助餐有成立行號嗎?
勞保適用強制加保對象 ~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有位員工做了15天之後沒有任何理由就被告知不用來了 1. 查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八十六年六月十二日修正前,原有「試用期間不得超過四十日」之規定,是時,對法定試用期內或屆期時因「試用不合格」為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勞工,應否發給資遣費,法無明文,而得由勞資雙方自由約定。 2. 至該法施行細則修正後,有關「試用期間」之規定已刪除,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惟於該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及十七條相關規定辦理。 3. 勞工如於本次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通過前受僱,是時有關試用期之約定仍應依當時法令之規定,不得超過四十日。***自助餐有跟新進員工制定"短期勞動契約"嗎?被告知不用來,應該是雇主認為不適合吧!
這樣做了15天可以索取勞健保費用嗎?該如何計算?在沒有告知之下 可以索取其他費用嗎?
可以請求支付15天薪水(扣除勞保+勞退費用,如跨月~外加扣健保費)
日薪估800好了,應該還可以領個1萬初出.
至於其他費用,遣散費嗎?您也才15天,真的不怎麼多,留些情面,日後好見面吧!?如果您是老闆,您應該也想找個可以跟您契合的伙伴吧!只是你們彼此不適合而已。
自助餐算不算勞工局管的?算不算勞工?勞動結可不可以放假?
勞工局應該是就業服務、勞資關係協調的.
勞動工作者算勞工.
五一勞動節,多數公司行號依勞動基準法,讓員工休假一天,但部分行業仍得堅守崗位,社會局強調,雇主應給未休假員工,加發一天的假日工資或補假,否則最高將遭罰6萬元。只是基隆自七十三年勞基法實施以來,從未有開罰紀錄。
五一勞動節,除了公家機關、公立醫院、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其餘公司行號得依勞基法,給予員工休假一天。
社會局說明,依勞基法第37條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勞、資雙方只要訂有「勞雇關係契約」,即適用勞基法;且不限員工是否已加入勞工保險,或公司員工人數多寡,均享勞動節休假權利。
至於在勞動節,仍得堅守崗位的超商等服務業員工或私立醫院的醫生、護士;社會局指出,雇主要求員工上班前,需徵得員工同意,並安排事後補假一天,或加發一天的假日薪資。至於雇主在勞動節要求員工上班,卻未給予任何補償,社會局依勞基法,視情節輕重,將處6千至6萬元罰鍰。社會局也補充,公家機關公務員、公立醫院醫護、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不適勞基法;但任職公私立學校、公家機關、公立醫院的技工、工友、駕駛,以及環保局清潔隊員,則適用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