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
接續後來發生的事情
小弟已傳真至公司,內容是:
您好:
本人兒子於貴公司任職資訊助理一職,月薪為NT 20,000
任職期間為 101年6月26日至101年7月22日,於101年7月23日離職
且已至公司交接完成。 感謝貴公司栽培與照顧,也懇請貴公司
於101年8月5日發薪日將薪資匯進帳戶,若貴公司對於薪資問題有任何疑慮
也可以請勞資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
結果老闆傳了簡訊回來,這是內容:
我已看過您父親來信,電話撥過三次均接聽,請你於三日內說明
關於你任職前培訓之口頭約定,公司所有人皆可作證
您明顯利用應徵名義詐取免費技術學習,並有詐騙薪資錢財之疑
,免費培訓、服務簽約均公開告知,如今至使公司浪費人力培訓於您
將請求賠償並對薪資請領一事保留刑事詐欺追訴權,希望出面說明。
所以他是要告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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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後來發生的事情
小弟已傳真至公司,內容是:
您好:
本人兒子於貴公司任職資訊助理一職,月薪為NT 20,000
任職期間為 101年6月26日至101年7月22日,於101年7月23日離職
且已至公司交接完成。 感謝貴公司栽培與照顧,也懇請貴公司
於101年8月5日發薪日將薪資匯進帳戶,若貴公司對於薪資問題有任何疑慮
也可以請勞資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
結果老闆傳了簡訊回來,這是內容:
我已看過您父親來信,電話撥過三次均接聽,請你於三日內說明
關於你任職前培訓之口頭約定,公司所有人皆可作證
您明顯利用應徵名義詐取免費技術學習,並有詐騙薪資錢財之疑
,免費培訓、服務簽約均公開告知,如今至使公司浪費人力培訓於您
將請求賠償並對薪資請領一事保留刑事詐欺追訴權,希望出面說明。
所以他是要告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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