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額跟扣除額大於所得總額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大大
:
我今年之前都還要繳稅,今年因為可多報一人,使免稅額跟扣除額大於所得總額,全家只有我有工作(515397元/年),我還需要申報嗎?
我戶籍在台北縣,我有符合低收入戶嗎?或是小孩的教育部分有補助嗎?

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09-05-20
免稅額跟扣除額大於所得總額是免稅的,但是還是要申報,國稅局才能瞭解你的扶養及免稅人數與扣除額之內容
戶籍在台北縣有下列條件者才符合低收入戶之補助: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7年即9829元)。
例:家中成員三人,月總收入25,000元;25,000元3人=8,333元,符合條件。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例:家中成員三人,;55,000元X3人=165,000元,需低於165,000才符合條件。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子女教育扣除額須就讀大學以上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