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一起報稅如何申報計算(從來沒報過稅)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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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seph
at 2009-05-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1.家庭人口五人,其中弟弟還是學生,妹妹有工作但沒有扣繳憑單可以一起跟家人報稅嗎?媽媽是否跟弟弟一起申報比較省稅金呢?還是都跟我們兄弟姊妹一起報稅都可以呢?
2.收到扣繳憑單只有我媽媽年收入355573+ 哥哥年收入399533+ 我的年收入238365且 妹妹只有在97/6月-12月投保公會投保薪資21000元 如何計算呢? 全家總年收入993471元 妹妹的部分沒加進來
那妹妹的部分怎麼辦呢?
3.據說保險也可以報稅 全家保險費用 媽媽20880元+哥哥20241+弟弟37000元+妹妹35884元+因為我是民國98年才買保險沒辦法和大家一起扣對吧? 全家總保險費用114005元
4.另外哥哥97年定期到大醫院看醫生有開出收據總金額2320元可以一起加進來嗎(單子上都有列收據二字)
5.97年哥哥有買一台70萬左右的車子可以一起報稅嗎?如何計算進來
6.另外弟弟可以報單身扣除額77000元嗎?那妹妹因為沒有扣繳憑單但有買保險可以跟大家一起申報嗎?
7.這樣我們全家到最後要不要繳稅金?
PS.因為想幫哥哥和媽媽省下稅金 不知道怎麼處理 誰可以幫幫我的忙 十分感謝^^

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05-19T10:29
1.全家人若都是成年人,則需各別申報!
弟弟和媽媽一起申報會比較省稅金!弟弟是大學生或五專4~5年級還能多教育扣除額,若不是則無教育扣除額!
妹妹有工作,若已成年需獨自申報,若未成年則可讓哥哥或媽媽扶養省稅金!
2.妹妹無扣繳憑單無需申報,公會投保薪資僅為勞健保用!
3.保險費能申報,只適用於列舉扣除法!人身保險費一人最高可扣除24,000元!

4.醫院收據可申報,實支實報,無上限!只適用於列舉扣除法!
5.車子無法申報!
6.弟弟可以被扶養免稅額77,000元!
妹妹若成年無扣繳憑單則不需申報!妹妹若未成年可讓人扶養申報,採列舉扣除法時,妹妹能申報人身保險費24,000元!
**註:利息或其他有扣繳憑單,也要申報!
若採用列舉扣除法,除了人身保險費及醫藥費外,勞健保費.捐贈.房屋租金.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等都能申報!
有殘障手冊者,能申報身心障礙扣除額每人100,000元!**
7.所得稅試算如下:
(a)媽媽扶養弟弟:
所得總額=355,573
免稅額=77,000*2=154,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不適用列舉扣除額,因保險費20,880+24,000未達73,000)
薪資扣除額=100,000
教育扣除額=25,000
(若弟弟為大學生所得淨額=355,573-154,000-73,000-100,000-25,000=3,573
應納稅額=3,573*6%=214元)
(若弟弟不是大學生所得淨額=355,573-154,000-73,000-100,000=28,573
應納稅額=28,573*6%=1,714元)
(b)媽媽獨自申報:
所得總額=355,573
免稅額=77,000*1=77,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薪資扣除額=100,000
所得淨額=355,573-77,000-73,000-100,000=105,573
應納稅額=105,573*6%=6,334元
(c)哥哥扶養妹妹(若妹妹尚未成年):
所得總額=399,533
免稅額=77,000*2=154,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薪資扣除額=100,000
所得淨額=399,533-154,000-73,000-100,000=72,533
應納稅額=72,533*6%=4,352元
(d)哥哥獨自申報:
所得總額=399,533
免稅額=77,000*1=77,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薪資扣除額=100,000
所得淨額=399,533-77,000-73,000-100,000=149,533
應納稅額=149,533*6%=8,972元

(e)哥哥扶養弟弟(不適用教育扣除額):
所得總額=399,533
免稅額=77,000*2=154,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薪資扣除額=100,000
所得淨額=399,533-154,000-73,000-100,000=72,533
應納稅額=72,533*6%=4,352元

(f)你自己獨自申報:
所得總額=238,365
免稅額=77,000*1=77,000
標準扣除額=73,000
薪資扣除額=100,000
所得淨額=238,365-77,000-73,000-100,000=(-11,365)即0
應納稅額=0*6%=0元
(不用繳納所得稅,若有被扣繳稅款則需申報可以退稅,若無被扣繳稅款則可以選擇不申報!)
總結:
(1)若妹妹尚未成年:選a+c應納稅額為4,566~6,066元!
(2)若妹妹已成年且弟弟為大學生:選a+d應納稅額為9,186元!
(3)若妹妹已成年且弟弟不是大學生:選b+e或a+d應納稅額為10,686元!
Joe avatar
By Joe
at 2009-05-19T06:31
1A.報稅並不是全家一起合併來報稅,而是滿20歲以上就得自己申報,除非是在學或有身心障礙者才能合併申報撫養。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1201&ct...
2A.依你們的扣繳憑單,你母親可以申報撫養你弟弟,你哥哥要自己申報,你未達繳稅標準250000元,可以不用申報,但扣繳憑單有先被扣繳稅額,是要申報才會退稅。
你妹妹部分若確定沒有扣繳憑單,如果是已滿20歲,就無法讓你們任何人申報撫養,那就可以不必申報了。
3A.保險費每人每年最高可扣除24000元。
列舉扣除保險費: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於24,000元內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要保人非納稅義務人或非且一申報戶內其保險費不得申報扣除 。
4A.醫院收據金額是以列舉扣除額申報,這些列舉扣除的金額要大於標準扣除額73000元,才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
5A.買車子無法扣除費用。
6A.每個人的免稅額都是77000元,除非有撫養年齡大於70歲者再增加50%。
你妹妹的保險費當然可以申報,與扣繳憑單無關,這要看他是獨自申報或與他人合併採標準或列舉扣除申報。
7A.全家到最後要不要繳稅金?..........這要各別計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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