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進到全家工作後約一星期告訴我要簽約才有錢拿在我為了不作白功的考量下簽下了其中的內容除了未滿3各月的教育訓練費3000外還要我自願放棄勞健保後來又說要我簽一年的約說是薪水比較高15840正值月休4天一天8小時但未滿3各月罰3000中途解約罰3000但其中因為受不了店長多次出言侮辱要離職時在一各月前就講了(合約中一條為離職前一各月需告知)他卻用無特殊原因不能離職為由要我不能離職班表照排就這樣又拖了月餘之後我真的受不了了要求離職.
全家便利商店的不合理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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