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或司律考試 試卷中 正確法條寫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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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久以前 上課時 許宗力老師有講過 法條正確寫法

不過後來有些學者寫文章 也沒有注意小細節 補習班老師也是沒精確寫法

但是許多法院法官或檢察署檢察官依然很強調精確寫法或唸法...

例如 在一般國考中 像在刑事訴訟法 要引刑事訴訟法第248條時

如果正確寫法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規定
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
冠數字,空二字書寫,款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 (一) 、 (二)
、 (三) 等數字,並應加具標點符號。
前項所定之目再細分者,冠以1、2、3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之1、2
、3。

所以寫法: I項 訊問證人、鑑定人時,如被告在場者,被告得親自詰問;詰問有不當者
,檢察官得禁止之。

II項 預料證人、鑑定人於審判時不能訊問者,應命被告在場。但恐證人、
鑑定人於被告前不能自由陳述者,不在此限。


如果是寫 第一項 訊問證人、鑑定人時,如被告在場者,被告得親自詰問;詰問有不當者
,檢察官得禁止之。


第二項 預料證人、鑑定人於審判時不能訊問者,應命被告在場。但恐證人、
鑑定人於被告前不能自由陳述者,不在此限。


這個"第"以及"一""二"其實不是正確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寫法,又如很多法官或檢察官
在庭上講述或郎讀到法條時或法院宣判時會說一項..二項...但是不會講到"第"這個字,


因此建議大家 國考時 會了要充分表現自己法律精確用語 建議大家考試時
要正確引用法條用語 也許也寫第一第二第三項等 不會扣分 但遇到要求很精確或嚴謹的
改提老師 搞不好也會加個一分兩分

另外附帶一說 款跟目順序 也不要搞混 寫錯 可能會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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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6-05
我大多直接寫依§xxxΙ老師改那麼多考卷還會挑這種?
Necoo avatarNecoo2011-06-07
都仔細寫 題目一定寫不完 或不完整
Susan avatarSusan2011-06-07
我都這樣寫 依照S184I前段規定...也有上榜經驗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6-09
我覺得這些真的是很枝微末節的事 建議大家可以多注重
Eden avatarEden2011-06-11
答題內容和排版架構 那才是最直接的評分對象
補個我個人經驗 我國考研所都寫簡體字 分數也不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6-13
體 權 應 等 全部都寫簡體 我覺得真的沒差多少
Cara avatarCara2011-06-16
所謂的空兩字意思是指?
Lily avatarLily2011-06-17
之前聽人說關老都接受女兒嫁大陸仔了,怎麼還會不接受考生寫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6-20
大陸字呢!所以放膽寫簡體字吧!反正一切都是黑箱作業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6-24
真的 簡字還是會上榜XD
Olive avatarOlive2011-06-25
一定會寫簡體字 因為內心雖不想寫 但身體還是會去寫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6-29
充實內容最重要,別注意這些沒意義的細節,花時間寫繁
Mason avatarMason2011-07-01
體字、第..條要浪費多少時間,寫完整正確不是更重要。
Liam avatarLiam2011-07-05
尤其是考司律,時間一定不夠,還管這些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