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合理的合約.工作內容不實.欺壓員工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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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的內容喔.....98年10月3日進某知名大型美容連鎖企業.接受公司教育訓練25天..但我先前就有美容經驗5年以上.受訓期間都是當老師當模特兒.上課練習中還要幫老師指導同學技術...下班6點還要義務教同事到晚上11點多的技術才能下班..98年11月3日下店家之後才是噩夢的開始.一天要連作5個重力的身體.有時更誇張.我可以做一個客人6小時都沒休息.中間休息時間還要打電話約3個客人進來(一定要約進來)..然後一天要邀約3個會員試作.當天業績要作三萬.個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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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0-09-03
依照你敘述資料來說.其實你方式根本錯誤.並且沒有取證.法庭上是講證據低.合約也是證據.除非你能證明合約違法.或是合約內容基本違法..才能主張合約無效阿.勞資問題沒經過調解或協調.法官會直接打回票低.會說怎嚜沒去勞工局處理.就算受理ㄌ.你舉證不足.公司有證據.你輸定ㄌ.告訴你正確程序.盡量收集證據.怎樣收集證據我最後補充1直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不要去協調或申訴ㄌ.沒法律效力.然後將收集到低證據去檢舉.調解規調解.檢舉規檢舉.在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