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公司做黑的想離職被約綁住 - 工作Una · 2010-06-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有一個朋友做SPA一進去要簽同意書上面寫做未滿半年內離職需付6個月的薪水原本他們都做早班三個月之後無意間班排到夜班發現性質完全不一樣會被叫去接客被客人動手動腳甚至要陪睡陪酒我實在看不下去我是聽朋友的朋友才知道她因為缺錢但離職後繳不出那6個月的薪水遲遲未離職有什麼方法能順��工作All CommentsKumar2010-06-18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反者科三萬元以下罰金。(87)台勞資二字第006760號依民法第一五三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契約若無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序良俗,依私法自治原則,契約仍屬有效。然若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或顯不合理,依民法Delia2010-06-20直接離職就好如果是八大行業這種公司你還擔心他告你??一旦上法院他就完了違約金不用繳Dora2010-06-19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合約是屬民法,但簽訂的合約有抵觸到勞基法(屬特別法),是以特別法為優先~你朋友大可離職不作!!公司是不可以叫你朋友賠錢的!!但最好是打電話去勞保局的勞資處問問看!!Catherine2010-06-22別吃悶虧啦!!站出來先去勞保局問一下問一下違約的問題~加上工作內容與當時溝通的不同可以反映的!!!Related Posts請問各位大大,有關車禍後調解賠償金問題自我意識超強(有沒有一個人的工作)CAD和ACA我該做甚麼工作?請給我意見,感激不盡(解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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