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去上課但是扣月休.合理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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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內容~本人願意成為啟智教養院之員工,完全認同本院理念,並且遵守本院{員工工作規範}之各項規定,樂藝為身心障礙者服務並付出!!!本人同意參加機構派訓(99年度桃園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生活服務員培訓)並自立約日起兩年內不離職,若有違反願意賠償新台幣2萬元整.這是我妹妹跟他公司簽的合約但是當初公司並沒有告知需要去實習.那就算了結果月初公司跟我妹妹說她11月要去實習所以11月份只能休2天的假(本來用修7~8天的)然後去上課也沒有補助車資.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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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10-10-26
回答問題的人很奇怪,以上為勞工局所處理的,為何會請人去勞保局.***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是也講求具體事証***請版大看清楚,你上述有提到,同意參加機構派訓,這裡不就是去實習嗎?那來的沒有告知呢?即然已經簽約了勞方當然要按照契約去執行,不然就不用簽約了,簽約是勞資雙方同意才簽的不是嗎?這樣公司是可以告毀約的.***合約書上有你妹妹的親筆簽名***你妹妹只能主張雇主未按照勞基法,給付薪資,加班費,例假日規定...等.(請到勞工局申訴)...Showmore
Annie avatarAnnie2010-10-26
去跟勞保局問看看就知道啦還有,合約書可以公開嗎?雖然你很想要知道但是,你也不能把這種事公開吧...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