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休假、請假扣薪、薪水算法等等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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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是仲介公司,面試前因為知道公司是週休二日所以投了履歷。(上班時間9-6沒有午休)面試時我開出最低薪要2.2w,結果老闆娘說之前小姐的月薪是2w,當下只想離開回家~後來接到電話說我錄取了,並且願意給我最低要求月薪2.2w再+1000=2.3w,所以我就去了。面試時曾談到因公司是週休二日,所以如果遇到國定假日他讓我放就是我賺到。進公司後,第一次遇到國定假日,因想確定所以問了老闆娘,他說:有休阿!我們公司就是"見紅就放",更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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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10-11
匿名版大妳好...以下依序回答妳的問題.........問題一...休假的制度跟一開始說的完全不同,這樣可以嗎?雖然我們沒有簽約,一切都是口頭上說的,可是就是一個心情~感覺很不爽!勞動契約之成立,法無明文規定必需以書面為之,是以勞資雙方口頭約定之勞動契約亦屬於有效契約,然而為確立其勞動契約則以書面為佳,避免當勞資雙方發生爭議時無所依據....根據前述問題就出現了,妳將如何證明雇主當初所訂定的勞動契約....然而雙十節是勞基法所規定之國定
Kama avatarKama2011-10-12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雅虎搜尋:【*****酒店上班這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