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離職前一禮拜告知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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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想請教個問題


小弟剛進來這間公司做了兩天,覺得實在不適合想離職,別浪費彼此時間

第二天下班晚上有告知幹部我要辭職,
店長卻說當初進公司有簽約規定[離職須於前一個禮拜告知]
不過才剛進來做,誰會知道自己一個禮拜前會離職? 這樣不是很怪嗎?
且在網路上及salary版上看到的,都說是未滿三個月不需告知,可直接離職

想請問各位,那這樣是要理會公司規定一個禮拜前提出才能離職?
還是可以直接走人?

因為只是新人訓練兩天,沒有什麼工作需要交接的,可以不要拖到一個禮拜後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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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12-24
沒有正確答案咧
Ida avatarIda2016-12-28
他要付7天薪水到公司渡假?這種奇怪要求不答應實在太可惜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31
有些公司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Jacky avatarJacky2017-01-01
到時候公司受不了換他資遣還要付資遣費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1-04
法條上只說滿3個月以上得告知~~沒告知可能有沿生的問
題,未滿的話沒強制規定~它如果倒時硬扣你薪,換他違
Adele avatarAdele2017-01-07
推2樓 不給走就擺爛呀XDD 未滿3個月想走就走理他幹麻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1-07
只要她願意付在職期間薪水 你去上班開104應該沒差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1-10
如果你很缺這7天的薪水,那就待一下。反之你寄信給人資跟
主管,CC自己外部信箱存證,馬上就可以走了。
Hardy avatarHardy2017-01-11
鬼島公司真的莫名其妙規定一堆,一切照勞基法來不是很好?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1-14
付錢讓你找工作不是很好嗎x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1-19
多待七天會付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