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收到公司通知如下:
依法規定自中港澳返台或過境者需自主居家隔離14天外,2/15日起同步要求自日本、泰國
、新加坡(含轉機、過境)無症狀之主管及同仁,需居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並追溯辦理
,返台未滿14天者不得進公司。
請問大家,公司這樣規範是否合法?
若還要求自主隔離期間14天需以無薪假辦理這樣就更糟了,再請大家協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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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規定自中港澳返台或過境者需自主居家隔離14天外,2/15日起同步要求自日本、泰國
、新加坡(含轉機、過境)無症狀之主管及同仁,需居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並追溯辦理
,返台未滿14天者不得進公司。
請問大家,公司這樣規範是否合法?
若還要求自主隔離期間14天需以無薪假辦理這樣就更糟了,再請大家協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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