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在台灣人很少,所以一但有新的案子就會佔用我們維護舊案子的時間
今年我們接了一個公司的銷售月報告整理的案子,有點繁複,需要占用不少時間。
於是我就發給一個沒有在工作的學姊做,想說一方面這份薪水可以幫助他,一方面也可以
節省我工作的複雜度。但沒想到這個報告因為太多細節要做,每個月學姊做好的報告我都
還要再做修改,更不用說最後他的office壞掉我直接把案子的一半接手來做,當然他也要
付給我大約一半的費用。
這個案子的費用是月底付的,但12月比較忙碌就沒有注意到時間,拖到一月才付錢,這
時候學姐就跳腳了,因為這會產生補充保費,正好我們一個月的案子就是5000元,我請
他可以把要付給我的費用扣掉或是再請他填一張4999元的勞務報酬單來解決這個問題。
沒想到他就覺得這樣非常不公平,都是我們會計的晚匯款的錯,他為什麼要承擔這些多
餘的動作。就我的立場,我是可以把事情簡化解決掉就好了,我們公司也曾經晚付我薪
水,不是不會付,也許這真的是種感覺的問題,但中間發生那麼多疏漏我也沒有責怪他
。雖然我沒把款項第一時間處理好不對,但他的反應也太大了,甚至在fb上公開酸我跟
我家會計...這實在讓我很無奈也無言,也有種好心被雷親的感覺。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