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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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14-07-12T23:5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freewind521 (Jean)》之銘言:
: 請問~
: 公文裡面的連絡方式
: (第一種)
: 是要按照書上寫的
: 連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e-mail)

青草茶的是第一種 他的部落格裡有寫

http://ppt.cc/-vP7

: (第二種)
: 還是要直接寫
: 承辦人:
: 電話:
: 傳真:
: e-mail:

考選部的是第二種

http://ppt.cc/qLpp

所以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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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4-07-14T04:54
這不是重點,沒有對或錯,好或不好的問題。
頂多第二類可以多偷幾行,看起來寫很多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4-07-15T20:01
http://htea.pixnet.net/blog/post/157104698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4-07-17T22:44
正式公文是考選部的 不過那沒差吧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4-07-19T15:23
對可以吧!!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4-07-20T08:31
兩種都可以啦,我是寫第一種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4-07-22T18:00
我是補習班老師交考選部的,就跟著第二種格式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4-07-27T02:47
可以看這邊的公文四步驟 http://ppt.cc/83Gn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4-07-27T15:41
都可以,內容比較重要!

公文寫法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4-07-12T22:06
請問~ 公文裡面的連絡方式 (第一種) 是要按照書上寫的 連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e-mail) (第二種) 還是要直接寫 承辦人: 電話: 傳真: e-mail: 是要怎麼寫呢? 因為前陣子在板上好像有看到某一篇文章的貼圖 類似公文尺的格式 是寫第二種 還有發文日期都是 ...

已修正但尚未施行的條文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4-07-12T21:49
想請問一下大家 如果條文已修正但尚未施行(例如103/4/1公布但104/1/1施行) 那在這中間時間的考試 要適用舊條文還是新條文呢? 已爬文但沒查到相關問題 google有說法是說考選部為避免爭議 故不會出這種條文 但因為我現在要看的那部幾乎快整個法都修了 感覺應該不太可能只考剩下那幾個條文 而且經過這次 ...

看李澤的函授有感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4-07-12T20:58
荒廢好久了,幾年前的函授慢慢看 看到現在竟然還沒看完... 想起自己最初的夢想,最近又提起勁想要完成它 以前行政法在學校 很多老師只上總論,可能還沒上完,就已經課程結束了 但國考沒給你客氣,一次來個大全套,實體法、程序法、訴訟法外加特別法 一樣都沒少過 上李澤的課是真的很充實 但也很噁心 因為聽得懂是聽得懂 ...

很不愉快志光教甄續報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4-07-12T20:22
原本已是教行保證班生,也報教綜單科,但這一年因代理學校距離問題幾乎沒上課,前2周撥電話詢問想續報教綜,櫃台說已經過了優惠期限,原一科12k要漲到15k,當下心情就很差,又說2科可以22k,要在12日前決定。剛剛進去要繳費,櫃台拿出單子說單科18k(櫃台人很好又美啦 我真的很妹送!想想這一年,從來都沒有告知續報 ...

關於會計師或記帳士考試法令修正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4-07-12T19:45
關於會計師或記帳士考試對於法令修正是否會考?? 我有查詢到一則意見(編號:149513)如下: 問題: 鐵路法業於103年5月31日修正通過,若行政院未提異議,總統應於10日內公布; 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 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依此推之,新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