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 有關加重竊盜 - 考試Jessica · 2013-04-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有關加重竊盜 考到萬能鑰匙 要寫 不符合毀越門扇 那要提到攜帶兇器嗎 我知道實務對凶器認定很廣 但有實務見解明白指出鑰匙屬兇器嗎? 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Jake2013-04-05參照79台上5253判例及92台非38判決,一般社會觀念來判斷是否為危險性器械,我覺得萬能鑰匙應該不屬於321第3款吧!Oliver2013-04-06http://youtu.be/9VDvgL58h_Y只要有心 湯匙都是兇器Oliver2013-04-11其實史上七大武器(兇器之首)乃是板凳...可怕ㄜ~~~~William2013-04-13只有嫌犯脫光光時才沒有凶器 連鞋帶都是凶器XDOdelette2013-04-18毀or越都可以是加重要件,所以進門就算加重了 不需討論鑰匙Caroline2013-04-22用鑰匙開門不算是毀跟越Lucy2013-04-25鑰匙當然不是兇器阿~Una2013-04-27客觀上有傷人之危險性 主觀上有行兇 做為兇器的意圖(?)Related Posts經濟學AS平行線康德函授和志光的函授差別會計-定率遞減法95年初等考試經濟學大意大家對今年移民署三等考試的難易度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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