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脫逃罪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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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61條實務認為乃己手犯,故不可討論共同正犯,今有甲乙丙三人於監獄中共謀
脫逃,推舉由力氣大的甲破壞牆壁,三人再趁機脫逃,則乙丙兩人會構成161第二項之
加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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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3-11
不會 因為牆壁不是械具
Isla avatarIsla2014-03-15
161會說是己手犯的原因
Ivy avatarIvy2014-03-17
是他們各自對國家刑罰權侵害的程度不一樣
更精確的應該要說161條1項
Belly avatarBelly2014-03-20
二項的加重要件 應該就沒有不能討論共同正犯的問題了吧
Kyle avatarKyle2014-03-24
再想想 牆壁能被破壞 還能是監獄嗎?
Rae avatarRae2014-03-25
甲應該是浩克來著
刺激1995 XD
Susan avatarSusan2014-03-27
如花嗎?「看我的無敵穿牆術~」
Leila avatarLeila2014-03-29
力王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