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酒醉駕車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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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考題提供一下我們老師教的好了

問題:甲喝酒之後,酒測值高達1.2破表,酒駕撞上路上的乙,乙重傷
甲見狀後,立刻就跑,請問甲何罪??

甲酒駕把乙撞成重傷為一行為。185-3醉態駕駛 284過失致重傷罪
甲酒駕肇事逃逸也是為一行為。185-4逃逸罪 294遺棄罪


93年台上字第6513號判例:185-4 & 294 想像競合--->185-4論
92年台上字第4552號判例:185-3 & 284 想像競合--->185-3論

上述92.4552也有表示:駕駛人之肇事逃逸,係在其過失行為發生後,為規避責任
而另行起意之另一行為,故行為人之過失犯行與其肇事逃
逸,應屬併罰關係。

最後185-3 185-4 數罪併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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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12-20
19怎麼處理阿
Thomas avatarThomas2012-12-21
不是被185-3吸收了嗎 ....@@ (我不知道
Lily avatarLily2012-12-25
不會有19條適用的問題,185-3是抽象危險罪只要有不能安全
Sarah avatarSarah2012-12-25
駕駛就成立本罪
Carol avatarCarol2012-12-28
就算有19條也會因為原因自由行為還是一樣論處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12-29
知道鄭逸哲老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