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關於公務侵占罪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題目:

甲乙為多年好友,且乙為消防員。某日甲乙共同喝酒時,甲見乙顯有醉意,

遂提議乙於飯局後駕駛平常執勤用之救護車載甲去兜風,乙於醉意之下亦對

此事感到莫名興奮,飯局後乙回局內駕駛出救護車於路邊戴甲去兜風,試問

甲、乙如何評價?



想問

上題中

乙會成立公務侵占嗎?

甲會成為間接正犯? 還是教唆犯?

原因自由行為要討論嗎?

醉態駕駛應該比較沒疑問.

想問看看大家的見解

--

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3-05-24
客觀上無易持有為所有的侵占行為,主觀上無不法所有意圖.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5-25
題目沒寫是否達不能安全駕駛,不過最好假設成立
Joe avatarJoe2013-05-29
不然沒幾行可寫,原因自由行為也討論ㄧ下較好,充版面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6-01
不過我覺得此題最大的考點,就是要考你原因自由行為
Jack avatarJack2013-06-03
依通說,可能不成立原因自由行為,而可適用19條2項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6-04
減輕罪責,而教唆犯只從屬不法,不及罪責。故沒得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