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73 vs 174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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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97 東吳 法碩 B
一、甲某日深夜侵入A的農宅行竊,正在物色值錢財物時,被A發現,甲一不做
二不休,就將A以及妻B、小孩C殺死,雖然三人的驚叫呼救聲很大,但由於該
農宅距離其他農宅有一公里之遙,因此無人聽見。經甲搜尋後,並未發現任何
值錢財物,為了湮滅證據,又將該農宅放火燒燬後逃
試問:甲的為應如何處斷? (25分)



我的疑問是關於173跟174行為客體的問題

看到坊間的解答在放火罪的部份是論174
理由是ABC已經被殺死了
所以A農宅已經算是非供人使用之住宅
所以論174

而我在想的是
173在認定上不是還挺寬鬆的嗎?
雖然ABC已死
但A宅仍然算是「現供人使用之住宅」不是嗎?
因為ABC剛死
馬上變成非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嗎?

我以為只要處於可供人使用狀態
或家具處於隨時可得使用的狀態(這說法是李允澤書上看到的)
就是173

雖然A宅馬上變成凶宅了
但是單就A宅來說
應該還是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吧?



好像有點卡住了
麻煩前輩指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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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3-13
所稱「現供人使用之住宅」乃謂:現在供人居住使用之房屋
為已足,不以放火時有人在內為必要。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3-13
你可以假設事實來論述啊~~荒廢已久、不會有人再進去
就是174,有可能有其他人還會再進去屋內那就走173
Hazel avatarHazel2014-03-14
同上 覺得題目資訊不足 可以假設條件分別論述 不是太大問題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3-15
能自圓其說 有道理越具說服力越好 沒有一定標準答案
George avatarGeorge2014-03-17
我本來也很疑惑,但我同學丟29上字66給我
Ula avatarUla2014-03-21
坊間解答不一定正確 只要你能論述你認為173的理由有道理就行
Mason avatarMason2014-03-21
ex:依題示,客觀上ABC雖被殺死,但由房屋外觀觀之或附近鄰居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3-24
嗯,被殺死了,它們是屍體,不是人,也沒有別人
Agnes avatarAgnes2014-03-26
消息認知而言,該住宅仍應屬現供人使用建物,自應論以173為當
Sarah avatarSarah2014-03-26
而且房子在很偏僻的地方
Zora avatarZora2014-03-28
覺得應該174,就不妨照你坊間解答那樣論述 分別假設 有理即是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4-01
這種地方就是可能會有不同見解的地方 只是多數/少數而已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4-02
不過反正考點應該在抽象危險犯,有燒毀狀態>>>預設公共危險
Doris avatarDoris2014-04-04
就像在沙漠中燒掉別人房子一樣 危險被預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