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9條 通姦罪 要件?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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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atetic ( )》之銘言:
: 今天看到一個新聞,是一個小三(女生)
: 和有夫之婦(女生)同性間的外遇。
: 丈夫因生氣有告小三通姦罪的打算。
: 小三問警察,同性之間會觸犯通姦罪嗎?
: 警察翻了法條才確定通姦罪的要件必須是異性間。
: 我產生了幾個疑問:
: (1)通姦罪必須是異性間才能成立嗎?
: 我翻了相關法條都沒看到明確必須是「異性」的字眼。
: 可是上網找又有看到很多人複製的答案都寫要件是異性之間。
: 以為是修法關係有變,但又沒找到有修239這條。(?)
: (2)請問通姦罪的外在行為事實,是刑法第10條的「性交」嗎?
: 還是認定範圍更寬鬆?更嚴格?「姦」又是怎麼定義呢?

根據不負責的記憶

通姦罪還是停留在刑法修法前的性交定義,也就是男女以性器進入他人性器

所以後來法官的判決,倘若是口交之類的,皆不屬通姦罪的構成要件範圍

以這個例子來說

沒錯,通姦罪的客體是[男女],所以[女女]不成立

ps-依據久遠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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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3-10-08
同性戀和雙性戀的外遇都不算 感覺蠻奇妙的
Ethan avatarEthan2013-10-09
其實通姦應該要除罪化了說,留著一點都不妙阿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10-13
遇到通姦的題目先批評,再提立法論(刪)XD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10-16
因為是[通姦]非[通性交],所以關於性交定義完全不能用
Una avatarUna2013-10-16
[通姦]是古老概念只有男女性器交合始認定.
Quanna avatarQuanna2013-10-20
就因為姦字係指異性 所以強姦罪才會改為強制性交而包含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