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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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t20502 (傲笑紅塵)》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弟有一問題向各位求教,還請各位不吝指教,問題如下︰
: 乙前往甲家中作客,不料起了紛爭,乙一怒之下竟拿起桌上的菸灰缸
: 往甲方向砸去,甲躲過,但卻砸中躲在暗處伺機行竊的小偷丙,請問乙
: 的刑責?
: 懇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謝謝!


(試著回答看看,若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教)


(一)乙對甲不構成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刑法上傷害罪無處罰未遂犯之規定,討論無實益。

(二)乙對丙是否成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1. 通說上,對於犯罪之產生與否有下列二種說法(即所謂法定符合及具體符合),
端視其行為是否發生重大偏離或失誤。

2. 乙對丙躲在暗處無法預見,應屬重大偏離,採具體符合說。

3. 乙主觀上傷害之人非乙所認知之人(某甲),屬結果發生與犯罪人想像不一致,
對其傷害結果不具故意,僅討論過失。

4. 刑法第14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
而不注意者,為過失。」應注意指的是預見可能性,能注意指迴避可能性,
而不注意指的是注意義務的違反。

5. 於題,甲對於丙躲在暗處應無法預見。那是否能注意呢?以下分四種說法:

(1)主觀說:以個人主觀標準作認定。
(2)客觀說:以一般人之主觀,輔以一般經驗為斷。
(3)折衷說:採罪疑唯輕原則。行為人注意能力高於一般人,以一般人為斷;
而行為人注意能力低,就參考主觀說。
(4)類型化說:認為應參考行為人之行業、教育程度而行客觀說之判斷。

管見採類型化說(不過採何說結果皆一樣)。乙對於丙躲在暗處會被擊中之情狀,
不具迴避可能性。

6. 又是否有注意義務的違反?
乙對丙傷害結果不但無預見性,且不具迴避義務,所以無注意義務之違反。

7. 主觀要件不該當,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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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6-25
我想問一下,你今天丟東西,真的沒預見會丟到人嗎?
Edith avatarEdith2013-06-29
乙不知道丙會躲在甲家中吧
Lily avatarLily2013-07-02
或者你所說的是刑法上的"人"?此處為重大偏離唷!
Cara avatarCara2013-07-04
不然你可能是把對甲和對丙混在一起討論了。
Kama avatarKama2013-07-08
我是在想應注意是講預見可能性,那以一般人角度亂丟東西
Jacob avatarJacob2013-07-10
會不會丟到人,我是認為有預見可能性!能注意,就是指迴避
Susan avatarSusan2013-07-13
可能性,我認為他可以不丟呀!所以他有過失,成立過失傷害!
Sarah avatarSarah2013-07-13
我知道了,你說乙應不知道丙會躲在家中,那你變成以主觀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7-16
來看預見可能性,但是你又採類型化的客觀說,不是矛盾嗎?
Harry avatarHarry2013-07-20
預見性應指行為人對"情狀"之認識,乙無法預見丙會躲
Susan avatarSusan2013-07-20
在暗處。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7-24
至於迴避可能討論的是有無迴避能力。今天既然不知道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7-29
會有一個人躲在那,你愛怎麼扔就怎麼扔啊?
Enid avatarEnid2013-08-02
主要是在房子裡面根本就無法預見會有他人存在
Linda avatarLinda2013-08-04
今天在自己家扔東西,能否預見會扔到人?
Eden avatarEden2013-08-07
推~不過滿亂的= =" 主、客觀一直跳來跳去@@
Belly avatarBelly2013-08-10
你看一下你自己打的客觀說,是以一般人的主觀,不是行為人
Kumar avatarKumar2013-08-15
關於「今天在自己家扔東西,能否預見會扔到人?」前面有討
論串討論過了,可以爬文看看喔~
Elma avatarElma2013-08-18
我的意思是一般人立於行為人立場而言
謝謝xread是否有關鍵字呢?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8-22
你在家丟東西,會不會丟到人?你自己想一下有沒有剛好有人
走過來,被丟到的可能?
Olive avatarOlive2013-08-24
探討的都是行為人主觀層面,而論點名稱僅是套用書上
Adele avatarAdele2013-08-26
一般人和理性第三人不一樣唷
Tom avatarTom2013-08-27
我覺得你的判斷有一點偏主觀,不是在一般人角度來看!
Kyle avatarKyle2013-08-29
就行為人主觀而言,家中應該只有某甲而無其他人
Annie avatarAnnie2013-08-31
那篇好像刪掉了,找不到 = ="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8-31
等等,我想了解jay的說法?所以我是名詞誤用嗎?
David avatarDavid2013-09-03
哈,沒關係,謝謝樓上,也謝謝大家釐清我的觀念 :)
John avatarJohn2013-09-06
你去翻書看一下,我的書說預見可能性是以一般人的角度!
Hedda avatarHedda2013-09-08
所以一般人都想的到亂丟東西有可能會打到人,而你強調的
Elma avatarElma2013-09-10
乙應該不知丙在暗處,那請問他如果知道還丟,或有預見還丟
不就變成故意了嗎?
Iris avatarIris2013-09-12
故意是明知不是可預見巴....
Delia avatarDelia2013-09-13
13第2項,預見其發生,其發生不違背本意,那乙知道丙在暗處
Agnes avatarAgnes2013-09-17
還丟,不就是有故意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9-20
就算是有預見但行為人主觀目標並不是小偷應該成立過失,
而不是故意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9-22
原PO對於客體是要採法定符合說還是具體符合說?兩個結果會
差很多
Erin avatarErin2013-09-27
我覺的討論越來越遠了,今天的問題在預見可能性,版大任為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9-29
乙不可能想的到丙在暗處所以沒預見可能性!
所以要高手來說明!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10-03
原po指我嗎?於此我採的是具體符合
Hedy avatarHedy2013-10-04
這題是打擊錯誤呀!所以對丙是過失,只是版大認為沒預見可
Puput avatarPuput2013-10-08
能像,所以沒過失!但小弟認為有預見可能性!有過失!
Hedy avatarHedy2013-10-11
所以就最後版大任為無罪,小弟認為有罪!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10-14
BRE大是認為亂丟東西砸到人的可能性無視場景嗎???
Freda avatarFreda2013-10-16
關鍵在你討論的是"丟東西",而我討論的是情狀。
Damian avatarDamian2013-10-18
今日我作客他家,亂摔東西,應無法預見小偷存在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10-21
我覺得重點不是小偷,而是家中出現第三人的可能性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10-22
恩,抱歉,應該是不可能有第三人出現沒錯。
Madame avatarMadame2013-10-24
如果你家經常遭小偷的話我認為就有預見可能性唷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0-24
乙是去甲家中做客,所以不是乙家!而今天丟東西的重點是人
Hedda avatarHedda2013-10-25
不是強調是小偷!
Eartha avatarEartha2013-10-28
kevin大點出我心中的疑問 何以對小偷有預見可能性?
Emily avatarEmily2013-11-02
對小偷當然不會有預見呀!但對人就有預見呀!你去人家家丟
Delia avatarDelia2013-11-05
那是不是就不處罰呢?同樣的丟到小偷是偶然,但丟到人則是
可以預見的!
Adele avatarAdele2013-11-06
丟到暗處的人可以預見也蠻厲害的 暗處裡沒是怎會有人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11-06
那是不是丟到人家家人成立犯罪 至於小偷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