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sign40545 (墨師)》之銘言:
: 甲欲殺乙,乙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卻導致甲遷怒丙痛歐丙數
: 拳,請問甲乙有何罪責?
: 老師的解法為:
: 甲為打擊錯誤
: 對乙為傷害未遂
: 對丙為過失傷害
: 依刑法55條從一重處
: 我的疑問在於甲對丙算過失嗎?甲遷怒丙揍他不是應該算故意嗎?
不好意思 小弟本想用推文分享分享自己拙見
但忍不住佔用板面跟各位刑法先進聊聊
實為野人獻曝 希望拋磚引玉
個人覺得老師這一個題目設計的不是很好
如果是要考打擊錯誤的話
題目改成這樣會比較好:
甲欲殺乙,且對乙開槍(拿刀砍..etc),乙見狀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
導致甲 a.砍死丙 b.砍傷丙
小弟就只處理甲的部分
很明顯甲就"殺"這一行為 且這個行為的結果與他所想的不一致 且有發生偏離的情形
學說上這時會用打擊錯誤(具體符合說)的法理處理
對乙的殺人故意因為有著手,乙沒死 乙的部分論殺人未遂
對丙的死亡或是傷害沒有故意 檢討過失
如果是 a.就是過失致人於死 b.就是過失傷害
如果是用老師原本的題目:
甲欲殺乙,乙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卻導致甲遷怒丙痛歐丙數
拳,請問甲乙有何罪責?
本題為什麼我會覺得有兩個行為(剛剛推文有說不是只有一個行為嗎?)
甲一開始有殺乙的故意 但是沒有到著手的階段 所以論一個預備殺人
然後題目又寫說 乙把丙推向甲後,導致甲遷怒丙痛毆丙
我來看甲怎麼看都像是另產生一個傷害故意 並且對丙為傷害行為
所以再論一個 普通傷害
然後是二行為 數罪併罰
以上是小弟淺見
也請板友們不吝指教 感恩 <(_ _)>
--
: 甲欲殺乙,乙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卻導致甲遷怒丙痛歐丙數
: 拳,請問甲乙有何罪責?
: 老師的解法為:
: 甲為打擊錯誤
: 對乙為傷害未遂
: 對丙為過失傷害
: 依刑法55條從一重處
: 我的疑問在於甲對丙算過失嗎?甲遷怒丙揍他不是應該算故意嗎?
不好意思 小弟本想用推文分享分享自己拙見
但忍不住佔用板面跟各位刑法先進聊聊
實為野人獻曝 希望拋磚引玉
個人覺得老師這一個題目設計的不是很好
如果是要考打擊錯誤的話
題目改成這樣會比較好:
甲欲殺乙,且對乙開槍(拿刀砍..etc),乙見狀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
導致甲 a.砍死丙 b.砍傷丙
小弟就只處理甲的部分
很明顯甲就"殺"這一行為 且這個行為的結果與他所想的不一致 且有發生偏離的情形
學說上這時會用打擊錯誤(具體符合說)的法理處理
對乙的殺人故意因為有著手,乙沒死 乙的部分論殺人未遂
對丙的死亡或是傷害沒有故意 檢討過失
如果是 a.就是過失致人於死 b.就是過失傷害
如果是用老師原本的題目:
甲欲殺乙,乙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卻導致甲遷怒丙痛歐丙數
拳,請問甲乙有何罪責?
本題為什麼我會覺得有兩個行為(剛剛推文有說不是只有一個行為嗎?)
甲一開始有殺乙的故意 但是沒有到著手的階段 所以論一個預備殺人
然後題目又寫說 乙把丙推向甲後,導致甲遷怒丙痛毆丙
我來看甲怎麼看都像是另產生一個傷害故意 並且對丙為傷害行為
所以再論一個 普通傷害
然後是二行為 數罪併罰
以上是小弟淺見
也請板友們不吝指教 感恩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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