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教唆犯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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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教唆乙傷害丙,乙出手太重,居然打死丙

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答案(C)甲、乙均成立傷害致死罪


2.甲教唆乙傷害丙,並再三叮嚀以乙千萬不要鬧出人命。

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死,應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答案(C)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想請問一下,這兩題差在哪裡?

都是甲教唆乙去打丙,丙都很可憐的都被打死了

甲成立的罪名不一樣(乙都成立傷害致死罪沒問題)

是不是第2題差在甲有叮嚀乙的關係

麻煩版友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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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5-26
我覺得1的答案應和2一樣耶!@_@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5-27
第一題的甲也成立傷害致死罪之教唆犯吧?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5-31
一樣 只是教唆犯的罪都是看乙得什麼罪
兩題只是有沒有冠上教唆而已
Mia avatarMia2013-06-01
那這樣第2題甲應該成立教唆傷害致死罪 而不是教唆傷害罪?
Susan avatarSusan2013-06-04
應該是要看甲的主觀跟預見可能性吧??
Jacob avatarJacob2013-06-06
甲對於重結果的發生,若有主觀預見可能性,才需負責。
Sandy avatarSandy2013-06-11
這兩題的重點 在教唆前後過溢行為的探討
Olive avatarOlive2013-06-14
乙277二+17傷害致死罪;甲277一+29=>有預見277二+17+29
Zanna avatarZanna2013-06-17
重點在對丙死亡結果有無17條之預見可能
Mary avatarMary2013-06-18
第二題題意明示甲對丙僅要略施薄懲,顯然欠缺預見
Ula avatarUla2013-06-22
差別在2的甲無違反注意義務,不成立過失
Carol avatarCarol2013-06-23
有沒有過失本來就只有看主觀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6-28
C大 甲對丙僅要略施薄懲 這代表有預見吧! 還特別叮嚀
Jack avatarJack2013-07-01
第一題的甲也成立傷害致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