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關於"不法之所有"的問題... - 考試Dora · 2013-03-3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顧客乙到老闆甲的店裡點了一碗魯肉飯,乙吃到一半發現裡面有壁虎,甲怕乙跟媒體爆料 而有損店譽,所以甲把飯拿走並倒掉,請問各位大大,甲拿走飯的行為,算是"為自己或 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嗎?為什麼? -- 考試All CommentsUla2013-04-01老板有不法所有之意圖嗎??Frederic2013-04-01他不打算把這碗飯留下來給自己或是第三人吧Oliver2013-04-05有強制罪?!Caitlin2013-04-08我覺得是毀損~~~~Emma2013-04-09把他倒掉是一種對所有權處分的行為,至少侵占成立.Elma2013-04-12就跟你去商店裡把人家飲料直接打開來喝掉一樣Blanche2013-04-16哪來侵占???要件思考一下喔Caitlin2013-04-20我也覺得是毀損Jacky2013-04-22侵占不是從合法占有變成不法占有嗎?Kyle2013-04-27乙拿到飯時 應該已經有所有權了並且持有 甲沒得利 式毀損Callum2013-05-01無刑事責任 民法的侵權行為Oscar2013-05-04不法意圖與所有意圖要分開看,此題老闆拿走飯是為了把飯丟掉,屬有不法意圖無所有意圖。Zenobia2013-05-08侵占是易“持有”為“所有”,老闆應該未持有~Yedda2013-05-10強制罪、毀損罪Ida2013-05-153/28奇摩新聞,老闆最後是被以強制罪嫌函送Heather2013-05-17內有分析~可搜尋"牛肉麵有小強 老闆火速倒掉被告搶麵"Elvira2013-05-18謝謝以上各位大大的討論及提供給小弟意見,謝謝!!Related Posts考銓考績疑問考銓,「撤職、免職」(以常務人員論)今年的關務統計100年地特四等程式語言關務機械三等…考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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